遂安府办函〔2016〕18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的
紧 急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保障广大参保居民及时享受各项待遇,根据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动员会及遂安目督〔2015〕2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前参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不重视医保工作,组织发动不深入、不到位,重点参保人群没抓住,没有应保尽保,参保情况离目标任务仍有较大差距。
(二)基金管理不规范。部分乡镇、街道所筹医保资金未按要求及时转入医保基金专户,仍存在存入私人账户的情况。从上报参保数据来看,部分乡镇、街道基金票据管理存在漏洞,结算不准确不及时,尚有较多资金滞留在乡镇、街道。目前仅分水镇、马家乡、观音镇、柔刚街道已上交基金票据,并足额上解参保基金。
(三)参保信息收集整理滞后。部分乡镇、街道未能按要求时间上报准确的参保相关信息资料,信息录入滞后,导致参保人员生病住院不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影响了城乡居民参保热情。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全面完成参保目标任务。目标任务未完成的乡镇、街道要立足实际,想办法、添举措,确保完成2016年参保目标任务。
(二)全额上解参保资金。各乡镇、街道所筹参保资金于4月15日前全部转入医保基金专户(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开户户名:遂宁市安居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账号:8809 0120 0054 15752;开户行:信用社遂州联社安居分社)。
(三)加强基金票据管理。各乡镇、街道领取的基金票据于4月25日前整理完成,全部上交区医保局,以便全区及时对基金票据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
(四)准确录入参保人员信息。参保人员信息采集表须填写准确、规范、完整,于4月25日前随同参保票据一起上报。其他参保资料按区医保局要求报送。
(五)加强目标管理考核。根据遂安目督〔2015〕21号文件和遂宁市安居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考核办法要求,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将纳入目标绩效考核。
1、4月15日前未按目标任务上解参保资金入专户的乡镇、街道,扣减年度目标考核分0.5分,并扣减本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经费。
2、未按时间节点上报参保资料,扣减年度目标考核分0.5分。
附件: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资料报送时间安排表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附件
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资料报送时间
安 排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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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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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禅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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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江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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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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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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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眉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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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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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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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刚街道、凤凰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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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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