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2-3174435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安目督〔2017〕15号
  • 成文日期: 2017-05-11
  • 发布日期: 2017-06-22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目标绩效督查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2017年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7-06-2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目督〔2017〕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现将《遂宁市安居区2017年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考核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遂宁市安居区2017年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考核细则

  

  遂宁市安居区目标绩效督查室

  2017年5月11日

附件

  遂宁市安居区2017年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考核细则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一、组织领导(30分)

1.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所有乡镇(街道)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协调机构;气象防灾减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无重大失误。

10

2.完善并落实多部门气象灾害防御协作联动工作机制。

10

3.加强信息发布能力建设,依托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完成国土、环保、交通、农业、安监、林业、旅游等部门平台应用对接工作,进一步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机制。

10

二、气象灾害监测预警(25分)

1.积极配合市、区气象部门组织开展干旱、暴雨等气象灾害风险区划。

5

2.加强气象网站设施建设、管理和探测环境保护。按要求配合市、区气象部门完成乡镇自动气象站升级改造或新建任务,确保自动站运转正常。

5

3.畅通信息渠道,重大灾害气象信息无漏报,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及时,信息覆盖率达90%以上。

10

4.按要求配合补充完善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资料,资料完整率达95%以上。

5

三、基础气象灾害防御体系(15分)

1.乡镇(街道)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实现全覆盖,村级应急准备认证达标率在80%以上;开展一次以上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演练。

5

2.积极开展标准化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建成率达80%以上。

5

3.加强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健全管理机制。乡镇(街道)气象协理员、村(社区)气象信息员有变动调整时,及时向上级气象主管机构报送人员变化情况及基本信息;继续发展学校、重点企业等气象信息员、联络员队伍,力争全覆盖;举办信息员培训,培训人员60人以上。

5

四、防雷安全管理(5分)

备注:根据《防雷管理办法》,气象中心、住建局、国土分局各司其职,协同落实。

5

五、人影与为农服务(15分)

1.建立和落实人工影响天气安全责任制,配合市、区气象部门做好所在辖区的人影工作。

10

2.深入开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题直通式气象服务和特色农业气象服务,服务对象数量增加20%以上;积极推广名特优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与精准扶贫相结合。

5

六、宣传教育(10分)

组织开展2次以上气象灾害防御科普知识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公共媒体广泛宣传及气象灾害防御科普知识。

10

    备注:该项考核纳入区对乡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目标考核体系,实行倒扣分制(最多不超过2)。考核结果95分以上(含95分)不扣分,90-95分(含90分)扣0.5分,85-90分(含85分)扣一分;80-85分(含80分)扣1.5分,80分以下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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