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目督〔2017〕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现将《遂宁市安居区2017年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考核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遂宁市安居区2017年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考核细则
遂宁市安居区目标绩效督查室
2017年5月11日
附件
遂宁市安居区2017年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考核细则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 一、组织领导(30分) |
1.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所有乡镇(街道)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协调机构;气象防灾减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无重大失误。 |
10 |
| 2.完善并落实多部门气象灾害防御协作联动工作机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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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加强信息发布能力建设,依托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完成国土、环保、交通、农业、安监、林业、旅游等部门平台应用对接工作,进一步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机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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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气象灾害监测预警(25分) |
1.积极配合市、区气象部门组织开展干旱、暴雨等气象灾害风险区划。 |
5 |
| 2.加强气象网站设施建设、管理和探测环境保护。按要求配合市、区气象部门完成乡镇自动气象站升级改造或新建任务,确保自动站运转正常。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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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畅通信息渠道,重大灾害气象信息无漏报,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及时,信息覆盖率达90%以上。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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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按要求配合补充完善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资料,资料完整率达95%以上。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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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基础气象灾害防御体系(15分) |
1.乡镇(街道)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实现全覆盖,村级应急准备认证达标率在80%以上;开展一次以上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演练。 |
5 |
| 2.积极开展标准化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建成率达80%以上。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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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加强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健全管理机制。乡镇(街道)气象协理员、村(社区)气象信息员有变动调整时,及时向上级气象主管机构报送人员变化情况及基本信息;继续发展学校、重点企业等气象信息员、联络员队伍,力争全覆盖;举办信息员培训,培训人员60人以上。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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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防雷安全管理(5分) |
备注:根据《防雷管理办法》,气象中心、住建局、国土分局各司其职,协同落实。 |
5 |
| 五、人影与为农服务(15分) |
1.建立和落实人工影响天气安全责任制,配合市、区气象部门做好所在辖区的人影工作。 |
10 |
| 2.深入开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题“直通式”气象服务和特色农业气象服务,服务对象数量增加20%以上;积极推广名特优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与精准扶贫相结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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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宣传教育(10分) |
组织开展2次以上气象灾害防御科普知识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公共媒体广泛宣传及气象灾害防御科普知识。 |
10 |
备注:该项考核纳入区对乡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目标考核体系,实行倒扣分制(最多不超过2分)。考核结果95分以上(含95分)不扣分,90-95分(含90分)扣0.5分,85-90分(含85分)扣一分;80-85分(含80分)扣1.5分,80分以下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