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法》出台背景
为保障税费收入,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遂宁市税费征管保障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二十五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本办法的起草目的、适用范围、收入管理以及组织领导等内容。
第二章:信息共享。明确涉税涉费数据共享实行目录管理。明确了税务机关及有关部门(单位)数据管理职责及安全管理要求。
第三章:联合监管。明确了税务机关及有关部门(单位)在税费收入监管及联合惩戒中的工作职责。
第四章:税费服务协作。要求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引导市场主体提升财务管理和会计档案管理电子化水平。明确了税务机关及有关部门(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精细服务方面的职能职责。
第五章:征管经费保障。明确区人民政府对税务机关正常工作经费的保障责任。
第六章:附则。明确办法的施行时间和有效期限。
三、《办法》特色亮点
一是涉税涉费信息共享实行目录管理。《办法》提出整合有关部门涉税涉费信息资源,依托现有信息交换平台,实现涉税涉费数据互联互传互通。涉税涉费数据共享实行目录管理,将改变当前涉税涉费数据共享运用散、乱的局面。
二是进一步细化了相关规定。《办法》主要是对《遂宁市税费征管保障办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比如结合当前全区税费征管实际情况细化了各部门(单位)联合监管和协助税费征管的专业职能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