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刘 欣委员:
你在区四届政协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投放运营出租车辆”的意见建议》(第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于2010年8月27日以服务质量信誉招投标的方式在安居城区投放了30辆出租汽车,中标企业为富临运业安居分公司,考虑到当时我区属新建区,城市规模不大,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出租汽车初期经营较为困难等原因,结合对出租汽车报废年限的要求,第一批出租汽车经营期限定为6年,于2016年8月27日经营权到期。此后,我单位多次对巡游出租汽车发展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规划,但由于2017年底全国出租汽车改革和网约出租车新政的出台,需结合全市出租车政策来规划我区出租车的发展。所以暂时未招标投放出租汽车。现目前我市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我区相应的出租汽车改革和网约出租车政策正在制定和报批中。下一步,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创新思维模式,准确运输市场定位,探索多元化的运营方式。按照全区公共交通整体规划部署,探讨解决出租车发展的新途径,探索全区出租车改革的新办法,加快出租车投放的推进速度。预计在2018年年底前投放大约20—30台巡游出租车。为市民提供优质、快捷、经济的公共交通服务。
请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还有更好的意见和提案,请与我们联系。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