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刚同志并区农民工服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的规定,按照区委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并经区政府批准的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我局成立审计组,自2023年10月8日起,对吴刚同志任区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相关年度,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请吴刚同志于审计工作开始时向审计组提交本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
审计组组长:陈建春
审计组成员:李 颖 冉 雪 田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