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2023-00000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局
  • 文       号:遂安农〔2023〕327号
  • 成文日期: 2023-09-14
  • 发布日期: 2023-09-19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全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兽药饲料监督抽检行动的通知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9-19 15:4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镇畜牧兽医站,局属相关股室:

为推进我区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及相关规定,经局研究,决定对全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兽药、饲料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抽检,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要高度重视。各站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压紧压实责任、狠抓措施落实,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二要加强配合。各站要积极协助抽检工作,根据相关要求提供受检单位名单和地点等信息。三要加强督导。工作人员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加大抽检行动中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养殖场坚决依法查处,并指导限期整改。

二、落实抽样任务

(一)抽样目的

依法严厉打击使用原料药、人用药品、“自家苗”、违禁药物、假冒伪劣兽药饲料等违法行为,全力整治使用过期饲料兽药、霉变饲料等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休药期制度,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行为。

(二)抽样时间

由安居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于2023年9月18日至9月26日期间对全区16个镇规模畜禽养殖场随机抽样。

(三)抽样方式

执法抽样人员不少于2人,使用统一的样品包装袋(瓶)、封条,现场对兽药饲料进行监督抽样,抽样后立即进行封样处理,填写抽样单。

(四)抽样样品

本次行动采集20个样品,每个样品采集2份(1份送检,1份养殖场业主自行保管),共计送检20份样品,待检测结果。

三、夯实行动成果

兽药饲料抽检工作意义重大,能够很好地反映出我区养殖业用药用料的现状,对于规范养殖户用药用料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各站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兽药饲料经营使用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加强对养殖场兽药饲料使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使用兽药饲料行为零容忍,依法查处,不断夯实工作成果,为我区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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