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2-3176378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安府办函〔2018〕61号
  • 成文日期: 2018-04-19
  • 发布日期: 2018-05-29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8-05-2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府办函〔2018〕61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2018年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遂宁市安居区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

 

 

遂宁市安居区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地质灾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治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加强巡查和监测,建立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及时发现和排除地灾隐患,完成地质灾害治理任务,实现全年无因地质灾害造成重大伤亡发生的目标。

  二、2018年地灾形势分析

  根据历年来我区地质灾害发生的情况以及地型、地貌、地质结构分析,我区2018年地灾发生类型主要是滑坡和崩塌,规模为小型;汛期暴雨是主要诱发因素,发生的时间多集中在5-10月,目前全区地灾隐患点53处。防治方案所列灾害危险点的山体均不稳定,有可能造成严重危害。

  三、防治重点

  (一)交通沿线。国道318线安居至乐至段、省道205线西眉至磨溪段、遂保路横山至保石段、遂内高速、遂资高速、遂安快速通道等两侧高切坡和高填方区域。

  (二)陡坡区及矿山采空区。全区12个页岩机砖厂,均为露天开采,部分矿山从岩脚开采,形成陡峭边坡、悬空岩石和大量废弃矿渣堆集地,遇暴雨易发生崩塌等地质灾害。

  (三)学校、医院、集镇等人口集中区。学校、医院、集镇等区域人员集中,部分临山体修建,如发生灾害,将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

  四、主要防治措施

  (一)对各级别地灾隐患点,乡镇、街道必须加强监测和巡逻,逐点设立警示牌,落实监测人员,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签订防灾责任书,把防灾工作落到实处。

  (二)禁止靠近危险山体违规违章修建房屋,对工程建设活动尤其是人为削坡或开挖山体,必须邀请有资质单位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勘查设计,由专业队伍施工,确保安全。

  (三)制定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可行的避灾、预防措施,增强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领导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领导任副组长,区国土分局、区法制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安监局、区交运局、区规划分局、区发改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食药监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文广局、区旅游局、区扶贫移民局、区消防大队、电信安居分公司、明星电力公司安居分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区国土分局,由区国土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各自辖区和行业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区政府将按照与各相关单位签定的《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逗硬考核。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做好威胁城镇居民和乡村农户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做好公路(乡、村道路由乡镇、村负责)、航道沿线危及交通设施和通行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水务主管部门要做好河道、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电力部门要做好电力建设项目生产生活场所和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市政公用设施及其周边地质安全隐患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扶贫移民主管部门要做好移民迁建区、移民迁建设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经济和信息化、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做好工业企业、矿山开采等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做好在建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文广、科技、教育、民政、卫计、旅游等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间的充分衔接。

  (二)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对人员集中点、在建工程点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地质灾害点的分布、类型、规模、活动周期及主要诱发因素,认真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案。要严格做好检查工作,对可能发生灾害的地段、已有险情征兆的地质灾害点设立警示标志,落实专人监测,做好预警预报。

  (三)分级预警,及时处置。地质灾害防治实行三级预警机制,不同级别的预警根据上级和气象部门的预报作出。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接到预警后,要及时通知村、社和相关隐患单位。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报警并按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群众有序向安全地点撤离,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四)规范管理,严防次生灾害。国土、住建、规划、发改等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把关,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做好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告知工作,否则不予批准建设。相关部门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和工矿企业的安全检查,制止一切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强化宣传,提高认识。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预防的普及教育,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知识,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上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防灾救灾的责任感,开展群众性的认灾、报险、避灾知识的宣传,增强群众自防意识与能力。

  (六)筹集资金,强化保障。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应及早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和监测资金,将地质灾害防治和监测资金列入各级年度财政预算,专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地质灾害的现状调查、勘查和地质灾害工程的治理和监测。

  (七)完善制度,畅通信息。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汛期值班制度、灾害速报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在汛期(5月1日—10月15日)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发生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向区政府办和区国土分局报告(区政府办值班电话:8663366;区国土分局值班电话:上班时间为8381366、8381372,节假日及下班时间为8381381)。区政府将把地灾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遂宁市安居区地质灾害隐患防灾措施情况统计表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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