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2023年安居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依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遂府规〔2022〕2号)精神,为有效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安居春节及元宵节期间平安、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组织领导
成立白马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由陈鹏书记、李缙荣镇长任组长,陈元委员、唐启林部长任副组长,其余相关办公室、镇值班干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经发办,由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龚跃辉负责日常工作安排,统筹协调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工作。
二、值守时间及任务
(一)宣传引导及清查收缴阶段。(1月4日—1月20日)
此阶段由综合执法办牵头组织实施,主要工作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烟花爆竹禁燃放宣传工作,组织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禁放区域内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制止,对烟花爆竹成品进行收缴,对违法人员收集证据上报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二)重点巡查防控阶段。(1月21日20:00至1月22日1:00,1月22日5:00至1月23日1:00,2月5日20:00至2月6日1:00)
此阶段由生态环境办牵头组织实施,主要工作是切实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对在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制止,对在禁放区域内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进行打击。
(三) 巡查防控阶段。(1月23日至2月4日7:00至24:00)
此阶段由应急管理办牵头组织实施,联合派出所主要进行日常的巡查防控,对禁放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制止,对违规燃放的人员进行规劝,并及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值守分工
根据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值守组分为顺河社区值守组、平宁社区值守组、雾盐井社区值守组、清凉寺村值守组及镇督导组;将禁放区域分为4个任务区开展值守工作。
(一)顺河社区值守组
负 责 人:蔡碧琼 顺河社区书记
责任区域:顺河社区场镇全区域
人员组成:顺河社区四职干部
值守措施:采取定点值守和车巡、步巡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劝阻人民群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报派出所进行处置。
(二)平宁社区值守组
负 责 人:邹忠成 平宁社区书记
责任区域:平宁社区场镇全区域
人员组成:平宁社区四职干部
值守措施:采取定点值守、步巡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劝阻人民群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报派出所进行处置。
(三)雾盐井社区值守组
负 责 人:周进松 雾盐井社区书记
责任区域:雾盐井社区城镇值全区域
人员组成:雾盐井社区四职干部
值守措施:采取定点值守、步巡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劝阻人民群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报派出所进行处置。
(四)清凉寺村值守组
负 责 人:补东升 清凉寺村书记
责任区域:大石场镇全区域
人员组成:清凉寺村四职干部
值守措施:采取定点值守、步巡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劝阻人民群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报派出所进行处置。
(五)督导组
负责人:陈元、唐启林
成 员:龚跃辉、石晏丞、李兴阳、唐杰、高玉荣、值班人员
督导措施:以值班人员采取定点值守和车巡、步巡相结合的方式,督导四个值守组值班值守情况、协助值守组处置各类突发状况,将相关突发情况报于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龚跃辉,联系派出所和相关职能部门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和镇相关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此次禁放工作,明确职责任务、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杜绝安全事故和空气污染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二)各村社区和镇相关办公室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配合,严格执法、理性规劝,确保禁放工作取得实效。
(三)各值守组负责人及人员务必于2023年1月21日、2月5日晚7:00前到达责任区域开展工作,1月22日须于4:00前到达责任区域开展工作。
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