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2-3173210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安府办函〔2016〕9号
  • 成文日期: 2016-03-11
  • 发布日期: 2016-04-12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府办 发布时间:2016-04-1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府办函〔2016〕9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口蹄疫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2016年3月14日至4月20日在全区统一全面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为切实做好2016年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畜禽生产安全,全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将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区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防疫队伍建设,大力开展防疫技术培训,提高防疫人员业务水平;区财政部门与各乡镇要及时足额落实好防控工作所需经费,保证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疫情监测、扑杀、无害化处理、监管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确保目标任务
    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要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狂犬病免疫密度限养区达100%,散养区达90%以上。在做好强制免疫工作的同时,做好布鲁氏菌病、结核、狂犬病等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养殖、屠宰、交易市场等环境消毒面达到100%,切实加强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大户动物防疫监管。
    三、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免疫质量
    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广播等宣传形式深入宣传动物防疫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采取行政干部带队、防疫技术人员打针,以集中免疫、整村推进和统一消毒的方式开展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四、强化消毒灭源,夯实防疫屏障
    在统一开展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购买消毒药物,并组织人员对辖区畜禽养殖场、交易市场、定点屠宰场(点)等环节进行全面消毒,力求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达到消灭病源、有效阻断疫病传播途径的目的。
    五、整合应急资源,提高应急能力
    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完善应急预案,备好应急物资,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认真核查疫情报告和举报疫情,一旦发现突发或疑似动物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报告,及时处置,严防扩散蔓延。
    六、加强督促检查,狠抓责任落实
    为了促进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春防工作的组织部署、经费落实、工作开展、应急准备以及免疫密度和效果等开展专项督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防疫目标绩效考核。对集中免疫工作组织不力、队伍不健全、资金不到位、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合格率达不到要求或疫情报告不及时、核查不到位、处置不彻底等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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