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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来源:安居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2-17 10:3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一、政策制度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的精神,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安居区医保基金监管制度和执法体系,构建以法治为依托,信用管理为基础,全覆盖为目标的全方位基金监管格局,维护安居区医保基金安全。

二、制定依据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83号)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发〔2021〕9号)等文件要求。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医保基金安全工作的部署,推进“民生幸福大升温”工程等指导思想。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多举措建设遂潼一体化,构建法治护航、多方参与、综合治理的基金监管格局。

(二)监管责任。明确了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政府监管,培育行业自律组织的建立和发展。

(三)改革内容。对监管制度环节制定改革措施,包括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全面建立智能监控制度、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建立综合监管制度、完善社会监督制度,共六项具体举措。

(四)保障措施。坚持依法行政,落实相关法律,执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办法,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及规范保障。理顺协议管理关系,提升监督检查能力保障,科学编制基金总额预算,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疗保障管理支付改革力度,依法依规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体系改革等。

(五)工作要求。相关部门要积极担当,尽职履责加强协作,对于医保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注重宣传,把握舆论导向,动员社会各方共同推进监管制度体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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