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2-3173632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 文       号:遂安府函〔2016〕98号
  • 成文日期: 2016-08-03
  • 发布日期: 2016-08-05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6-08-0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府函〔2016〕98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关于区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区政府领导分工通知如下。

  区  长  管  昭: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

  副区长  黄 健: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规划、监察、财税、审计、国资、金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档案、效能建设等工作。分管政府办公室(法制办、目标绩效督查室、地志办、效能热线办)、发改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国资委、金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办、政务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档案局等单位。联系人大、政协、人武部、预团工化连、国税局、地税局、驻区各金融单位。联系民主党派与政府相关的工作。完成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区长 冷强军:负责国土、交通、城乡(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等工作。分管国土资源分局、交通运输局、城乡规划管理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土地储备中心等单位。完成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区长 聂 洪:负责公安、司法、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维稳、信访、防邪、应急管理、国家安全、保密、宗教、民族、消防等工作。分管公安分局、司法局、城管执法分局、安监局、应急办、信访局、民宗局等单位。联系法院、检察院、武警中队、消防大队等单位。完成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区长  曾 勇:负责工业、商贸、旅游、环保、统计、科技、知识产权、中小企业、能源、通信等工作。分管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商务局(供销社、粮食局)、旅游局(外事侨务)、环保局、统计局、科学技术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园区管委会、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联系烟草专卖局、邮政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力公司、自来水厂、天然气公司等单位。联系总工会、工商联与政府相关的工作。完成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区长  潘  昀:负责投资促进、民政、教育、卫生、人口和计生、文化、广播电视、体育、食品药监、妇女儿童等工作。分管投资促进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体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联系盟安合作办公室、妇联、团区委、残联、文联等单位。完成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区长  舒玉明:负责农业、扶贫开发、移民、林业、水务、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分管农办(新村办)、农业局、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林业局、水务局、三仙湖水库管理局、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农旅产业园区管委会等单位。完成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应急处突等工作实行一岗双责。若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含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由区政府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牵头、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共同做好处置工作。较大及其以上级别事件发生后,分管副区长要立即带领相关方面负责人赶赴现场直接指挥处置工作。

  副区长在部分政府工作中互为AB角。AB角具体代理为:黄健同志与冷强军同志相互代理,聂洪同志与曾勇同志相互代理,潘昀同志与舒玉明同志相互代理。相互代理领导同时外出时,由政府办主任向区长报告确定代理领导。代理工作只限于事务性工作,对涉及资金、物资、重大工作安排等事项由分管领导同志同意,并报区长审定。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3日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区人武部,区法院,

  区检察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