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2-3174745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安府办函〔2017〕51号
  • 成文日期: 2017-05-15
  • 发布日期: 2017-06-22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6-2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府办函〔2017〕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提高干群环保意识,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根据2017年“6·5世界环境日”主题要求,结合我区环境保护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际,现就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突出主题,深入开展宣传活动

  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应结合2017年“6·5世界环境日”世界主题——“人与自然 相联相生”及中国主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广泛深入宣传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法律法规和必要知识,有效提高干部群众环保意识,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文明城市创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丰富内容,营造环保宣传氛围

  各单位要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因地制宜做好主题宣传,内容包括: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保小知识等。同时结合自身文明城市创建任务,将绿色环保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相结合,广泛开展文明城市共创共建宣传,做到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信息,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开展宣传。

  (一)集中宣传。6月5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由区环保局牵头,区文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分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食药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等部门配合,在24米街阳光广场设置街头宣传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二)分散宣传。各乡镇、街道在活动期间要采取街头设点,散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开设宣传橱窗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环保宣传活动。

  三、明确职责,抓好宣传工作落实

  本次集中宣传活动所需桌、凳及环保宣传资料由区环保局统一提供,各单位根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准备相关宣传资料。相关部门要明确2-3名干部职工参与该项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收集开展活动的文字和影像资料,于6月10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报区环保局(联系人:王丽,电话:5820533,邮箱:1826967673@qq.com),此资料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依据。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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