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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8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安居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8-24 14:4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824-2021年830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5-5820599

地址:遂宁市安居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1

尿素罐生产项目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工业集中发展区

四川亿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重庆晨之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对原项目尿素罐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并建设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全厂尿素罐年生产量6万套

(一)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期和营运期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依托原项目已建预处理设施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龙眼井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破碎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滚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今后禁止新建医院、学校、居民区等敏感点,不得规划建设食品、制药等工业企业

(四)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来自通过使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标准。

(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固废及危险废物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对各种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和综合利用的环境管控。危险废物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防治污染环境;危险废物在厂内暂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地下水及土壤防治措施:按环评要求划定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落实好"三防"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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