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安居镇委员会
遂宁市安居区安居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居镇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经研究同意,现将《安居镇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遂宁市安居安居镇委员会 遂宁市安居区安居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8日
安居镇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深入领会“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持续抓紧抓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省委、市委、区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一坚持、三强化”要求和区委“美丽乡村全面振兴”对标竞进行动决策部署,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坚持用乡村振兴的办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为美丽乡村全面振兴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
1.加强动态监测识别。科学合理确定监测范围,对监测对象不设规模限制,简化识别流程,缩短认定时间。加强日常动态监测,重点关注整户纳入低保又未纳入监测户的已脱贫户,加大对重点帮扶村、低收入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返贫风险监测,加强因灾返贫等预警监测,对易返贫致贫人员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持续每月监测,5月底前完成全镇年度集中排查。【责任部门:经振办,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2.精准实施分类帮扶。针对监测对象的资源禀赋、真实意愿、自身能力和发展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帮扶措施,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人。统筹用好产业、就业、公益性岗位、住房、教育、医疗、饮水安全、兜底保障等14类帮扶措施,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保障措施。【责任单位:经振办,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3.严格标准规范退出。对家庭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稳定消除的,按照村公示、镇复核、部门审定、区级公告“四步法”启动退出程序,监测联系人半年后进行一次回访。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后,若出现新的致贫返贫风险,按程序纳入监测对象,确保监测对象“有进有出”。【责任单位:经振办,各村(社区)】
(二)突出抓好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4.发展壮大帮扶产业。重点打造1—2个最具优势的特色主导产业,推动特色产业成带成片成规模发展初具成效。支持带动脱贫人口就业较多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发展,探索完善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农益农机制,带动脱贫人口发展农业生产,逐步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确保增长不低于10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5.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做好脱贫劳动力实名制信息采集更新工作,建立重点帮扶人员清单,实施动态跟踪和联系帮扶。保持公益性岗位稳定,对脱贫人口中难以实现自主就业的弱劳力、半劳力实施兜底安置。把脱贫人口作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点对象,支持脱贫子女就读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全面提升脱贫人口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经振办、各村(社区)】
(三)持续巩固“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成果
6.巩固提升教育保障水平。持续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每年2月、9月与教育部门开展一次信息互换,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校教育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落实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等各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做到“应免尽免、应助尽助”。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改善办学条件,增加优质学位供给,提升办学水平和治理能力。【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7.巩固提升医疗保障水平。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参保,定额资助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保,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加大门诊慢特病保障力度。对农村低收入群众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继续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推进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对符合救助条件的0—14岁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肢体矫治手术和辅具适配。【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8.巩固提升住房安全保障水平。实施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通过危房改造、土坯房整治、地质灾害避险等方式,及时解决新发现住房不安全问题。【责任单位:经振办,各村(社区)】
9.巩固提升安全饮水成果。加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管护,多措并举解决脱贫人口季节性缺水问题,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测,提高水质达标率,确保脱贫人口安全饮用水。通过“建大、并中、减小”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安全。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动态跟踪,确保脱贫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四)开展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10.巩固提升兜底保障水平。完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信息采集、动态监测、预警核实、救助帮扶、数据归集”闭环机制,完善落实低收入人口分类救助政策,符合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由相关部门依规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原低收入家庭)成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开展社会救助。【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五)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11.扎实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为契机,扎实开展清理生活垃圾、清掏厕屋便池、清洁水源水体、清理畜禽粪污、清理废弃缆线、清理乱贴乱画、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为主要内容的“七清”行动。引导乡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进一步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营造干净整洁、健康卫生、文明有序的村庄环境。【责任单位:经振办,各村(社区)】
12.稳妥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全年计划在7个村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项目,新(改)建760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确保改一户成一户。继续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户厕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解决。【责任单位:经振办,各村(社区)】
(六)加快“美丽遂宁·宜居乡村”精品村建设
13.加快“美丽遂宁·宜居乡村”精品村建设。围绕“在美丽乡村全面振兴中当先锋”目标要求,按照“五化”“三园”要求,加强高滩坝村乡村建设行动,整治人居环境,提升公共服务和乡村治理水平,积极争创国家乡村振兴示范村。【责任单位:经振办,党建办、农业服务中心、高滩坝村】
三、组织保障
14.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三级书记”一起抓的工作要求,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进一步压实镇级主体责任、行业部门工作责任,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体系。【责任单位:镇直相关部门,各村(社区)】
15.逗硬考核评估。做好中、省、市巩固脱贫成果考核评估问题整改落实,将各地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村(社)年度考核内容。用好考核评估结果,对评价结果好的村(社)予以表扬;对在中、省、市区明察暗访、考核评估中因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由镇纪委开展约谈提醒、责任追究。【责任单位:镇纪委,经振办,各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