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2-3176715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安府办函〔2018〕102号
  • 成文日期: 2018-07-21
  • 发布日期: 2018-10-18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8-10-1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府办函〔2018〕102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相关部门:

  《遂宁市安居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1日

  

 

 

 

 

安居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从2018年7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违规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和责任,强化目标考核,确保统一部署推进,形成

  合力,共同承担整治任务和整治责任。

  2.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结合实际,明确整治重点,做到依法依规、分类施策、有序推进。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先疏后堵,疏堵结合,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多措并举,标本兼治。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开展摸底排查、整改整治、检查督促,对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处置,解决当前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行业自律,促进殡葬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二、重点整治问题

  (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2.公墓、骨灰存放设施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4.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危重病人、高龄老人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5.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6.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收费,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未按规定实施惠民殡葬有关收费减免、优惠措施的行为、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7.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

  8.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2.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

  全区所有殡仪服务站(中心)、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

  (三)其他突出问题

  1.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混乱。主要体现在:一是在街道小区违法搭建灵堂;二是敲锣打鼓、高声播放哀乐操度丧事;三是非法运营尸体等。

  2.违规土葬现象严重。虽然我区属于火葬区,但是至今未出台强制火化方面的政策文件。近年来,在城区周边、各镇乡闲置空地均有不同程度的违规土葬行为发生,而且此种现象越来越多。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8年8月初)。由区民政牵头,会同发改、民宗、公安、司法、国土、住建、林业、卫计、工商等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抓紧开展调查研究,梳理、摸清我区殡葬工作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计划,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抓紧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二)组织实施(2018年8月初-9月初)。区级各相关部门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做好对口指导工作。结合当地殡葬工作实际,对照殡葬领域存在的13种违法违规情形,系统梳理具体问题表现、整治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加强向市级对口部门请示报告,做到回应社会口径一致、适用法规条款统一。对所有公墓、宗教场所骨灰存放设施、从事殡葬服务行业的企业(个体)进行全面清理自查,明确部门责任和整改时限,建立《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责任清单》(附件2),逐一抓好整改落实。8月15日前,以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义向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责任清单》。

  (三)督查评估(2018年9月初-9月上中旬)。在阶段性整治工作结束后,由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检查督导工作,并于9月15日前上报《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分解表》(附件3)。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推进整改落实,对有效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部门多、范围广,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领导挂帅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二)明确职责任务。民政部门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指导公墓、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等机构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发改部门加强对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及殡葬服务价格制定情况的检查,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费、价格违法行为。宗教事务管理部门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公安机关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为依法整治行动提供必要安全保障。司法部门加快推进殡葬法规制度完善,做好人民调解等工作。国土部门依法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建设公墓、土葬超面积建造坟墓的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查处;对骨灰安葬设施外的散埋乱葬等行为的检查监督。住建部门加强殡仪馆、公墓建设过程中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林业部门依法对丧葬滥占林地,私修乱建坟墓者坚决予以查处,并责令其恢复地貌。卫计部门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工商部门依法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并配合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殡葬服务管理风险隐患源头防控,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突出问题予以清理和查处。

  (三)注重标本兼治。围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省

  民政厅等16厅(委、局)的部署要求,把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6部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推进实施全国、全省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结合起来,加强殡葬改革法制宣传,注重标本兼治,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医疗机构太平间管理、殡仪馆遗体超期存放、公墓价格虚高、殡葬服务行业管理乏力、倒卖墓地形成群体性事件等一大批疑难问题的解决。结合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等民生工程,加强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力度,逐步回归殡葬行业公益属性,从根本上解决殡葬行业乱象。

  遂宁市安居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设立的举报投诉电话为:0825-8381058。

 

 

  附件:1.遂宁市安居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责任清单

        3.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分解表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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