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员会:
按照《遂宁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经镇党委会议通过,决定成立分水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治富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赖坤鹏 政法委员
成 员:姚 强 应急办主任
蒋全杰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谭 伍 分水卫生院院长
向春志 财政所所长
贺 杨 经发办主任
林 珑 党政办主任
各村(居)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办,由姚强同志负责日常事务。
1.明确领导小组下设的义务消防队责任人
队 长:姚 强
副队长:吕长林
成 员:曾祥红、康虎、冷炎、张廷安、罗仁红、王鹏程、钟孟春、唐成万、张林、邓平
主要职责是:学习宣传消防法规,定期参加消防训练;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检查;明确危险点和控制点,维护消设施和消防器材,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扑救初起火灾,协助消防队扑救火灾。
2.明确各村、社区主任为消防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挨家挨户使群众做到“三懂三会”(懂得自救逃生常识,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扑救一般火灾的办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密切关注辖区的消防安全状况,定期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跟踪落实。
遂宁市安居区分水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