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M/2024-00120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管局
  • 文       号:遂安市监发〔2024〕51号
  • 成文日期: 2024-07-26
  • 发布日期: 2024-07-31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居区夏季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7-31 15: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市场监管所,局相关股、室,执法大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当前时值盛夏,自然环境大多在30℃以上,给需要阴凉、冷藏储存的药品质量安全带来较大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夏季药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和人民健康,结合正在开展的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夏季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6日


安居区夏季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检查要求

随着夏季高温天气的来临,药品储存和使用面临更大的挑战。相关股室、队、所要充分认识夏季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对本辖区内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检查范围

辖区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包括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四、检查重点

(一)药品储存条件

1.检查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营业场所、药房、冷藏柜、阴凉柜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特别是温度、湿度控制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2.重点检查需阴凉、冷藏贮藏的药品,如大部分生物制品、疫苗、血液制品、抗生素等,是否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储存。

(二)药品购进渠道

1.检查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购进药品的渠道是否合法,索取的供货方资质、发票、随货同行单等是否齐全。

2.核实是否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回收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药品质量状况

1.抽查部分药品,查看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过期、变质、受污染等情况。

2.必要时,对可疑药品进行监督抽检。

(四)人员管理

1.检查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是否在职在岗,是否严格履行审方职责。

2.检查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熟悉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五、检查时间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7月26日-2024年7月30日)

组织召开夏季药品安全检查工作动员会,明确检查任务和要求,对参与检查的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二)企业自查阶段(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4日)

(三)要求各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对照检查重点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提交至区市场监管局。

(四)集中检查阶段(2024年8月5日-2024年9月30日)

1.组成若干检查小组,对辖区内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逾期不改,依法严肃查处。

(五)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9月30日)

对本次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形成总结报告。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巩固检查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法,严肃查处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夏季药品安全知识和检查工作情况,增强公众的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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