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常府发〔2023〕45号
遂宁市安居区常理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常理镇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有关单位:
为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按照《安居区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意见》(遂安农领办〔2023〕24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常理镇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遂宁市安居区常理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7日
常理镇协办员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深入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落地落实,全时段、全链条、全覆盖推动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e1民增收。根据《安居区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遂安农领办〔2023〕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12个村协办员
二、考核细则
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对村农业社会化服务协办员进行考核,制定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
三、考核内容
村协办员的考核内容为德35分、能25分、勤20分、绩20分等四个方面。
(一)德,主要考核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表现;
(二)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服务能力、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等;
(三)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四)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满意度等。
四、考核方式
(一)平时考核。由镇农业服务中心根据平时各村协办员工作完成进度、业务学习等进行打分并计入年底考核。
(二)年度考核。由镇农业服务中心根据目标完成情况、效益情况和服务满意度,采取查看资料、问卷调查、个人述职等形式综合评分。
五、考核评价与奖惩
(一)考核评价
平时考核结果占20%,年度考核结果占80%,两项内容的平均加权分为最终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分在95分以上为优秀,85分-95分为合格,75分-85分为基本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奖惩
对考核名列前茅的村社会化服务协办员,推荐评选为安居区年度“优秀农业社会化服务协办员”,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倒数的村社会化服务协办员予以通报批评并扣村集体目标综合考核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