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2024-00011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遂安建发〔2024〕25号
  • 成文日期: 2024-01-31
  • 发布日期: 2024-01-31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物业服务区域消防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1-31 15:3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物业服务区域消防工作的

通  知

全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近期,省内外发生多起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极其惨痛。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领导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财产安全,加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岁末年初历来是生产经营活动关键时期,群众用火用电以及出行、旅游、节庆活动增多,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各物业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排查物业服务区域消防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聚焦关键点位

(一)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是否按照《物业企业安全责任清单(2.0)版》落实物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是否强化企业员工安全知识培训;是否规范建立物业服务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消防维保记录、检测报告真实、有效;是否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是否建立消防日常巡查及维护档案;是否《消防监控室值班记录》填写规范、完整;是否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开展防火巡查、防火检查等消防安全工作。

(二)设施设备管护情况。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管网压力是否正常;消防设施、器材有无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情况;灭火器等灭火装置是否有效,配置是否符合要求。

(三)消防通道畅通情况。主要包括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无封闭、堵塞、占用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无占用情况;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灯等工作正常;相关区域内规范设置安全疏散示意图等标识。

(四)充电场地安全情况。主要包括非机动车停放规范,无非机动车占用单元门厅、楼梯间、安全出口、共用走道等处停放;无使用电梯轿厢运载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充电设施设置安全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内无值班人员违规生活居住等现象;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集中充电场所消防设施配置规范、完好。

三、加强安全宣传

各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告栏、业主微信群等渠道,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针对性开展用电、用气、装饰装修、危险品存储、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宣传引导,不断提升居民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应急能力。同时要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保证火情出现能及时报告并科学有效处置。

四、按时报送信息

请各物业认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后期我局将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明查暗访,针对工作组织不力、隐患排查整治“走过场”的企业公开曝光,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实施信用惩戒。同时请于2月8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马祖荣处。


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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