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
为切实加强国庆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排查治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国庆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0月10日。
三、具体组织方式及职责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负责对全区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抽查。配合上级部门及区应急管理局、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区经信科技局等开展联合检查、督查。对存在问题的特种设备及时形成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在国庆中秋节前完成整改销号。
(二)各市场监管所
负责对各自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采取重点检查企业(详见附件1)限时检查,其它企业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当面给企业开清单、提要求、促整改,并在国庆中秋放假前完成回头看,放假期间加强巡查,确保国庆中秋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万无一失。
四、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 检查范围
本辖区内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点是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区、重点工程、部分工贸企业等。
(二)检查重点
人员密集场所:对商场、超市、酒店、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医院使用的快开门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重点检查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演练等。
(三)旅游景区
针对旅游景区内的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着重检查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以及在节假日游客高峰期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四)重点工程领域
主要对成达万高铁安居段、遂渝高速扩容改造项目安居段的架桥机、提梁机、叉车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是否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
(五)工贸企业
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的单位,重点检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是否存在超压、超温运行等违规行为,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校验,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等。对其他高风险工贸企业使用的锅炉、叉车、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安全教育是否实施等重点检查。
五、检查内容
(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作业人员是否熟悉设备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方法。
(三)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情况,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是否存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仍继续使用的情况。
(四)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情况,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日常巡检、维护和保养,保养记录是否完整。
(五)特种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附件的完好情况,如电梯的限速器、安全钳,压力容器的安全阀、压力表等是否定期校验。
(六)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是否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演练,演练记录是否完整。
六、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自改。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清单,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二)部门监督检查。各市场监管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并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三) 联合执法检查。加强与应急管理、文旅、经科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做好国庆节中秋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国庆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设备,要坚决责令停止使用,严防事故发生。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全社会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氛围。
请各所于2025年10月13日前将本次行动的检查记录表(复印件)以及附件2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