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8日-2025年8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5-8551986
地址:遂宁市安居区生态环境局综合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遂宁市安居区再生水配置建设项目 |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工业集中发展区C-05-06-04地块 | 遂宁市三仙湖水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新云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遂宁市三仙湖水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选址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工业集中发展去C-05-06-04地块,建设“遂宁市安居区再生水配置建设项目”。总投资5851万元,占地7527.86平方米,新建再生水厂一座,处理能力为1万m3/d,配套新建中水干管DN600约11.3km。 |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期和营运期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项目生活污水、反渗透浓水收集后经管网送龙眼井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排放限值标准后最终排入琼江。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恶臭,采用定期对厂区周围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的方式降低恶臭影响;同时加强恶臭污染管理,污泥要及时脱水、清运,减少污泥堆存量,缩短污泥堆存周期;加大绿化工程,在污水处理厂周边区域种植乔、灌木以及松柏或其他吸附恶臭的树种,以形成防护林带,减少恶臭污染物的影响程度,使恶臭对周围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规范收集、储存、运输及处置,防止或者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规范化建设,设置防雨、防渗、防晒、防流失等措施。沾油废物、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外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部门。本项目涉及的废树脂、废膜组件、污泥需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等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鉴定,若属于危废,则需按照危废相关要求进行管理;若属于一般固废,则按一般固废相关要求进行管理,但在未鉴别前按照危废相关要求进行管理。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统一清运处理。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在设备选型上应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分区密闭、加装减震垫、柔性连接等措施,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报告表将危废暂存间、水处理区、生活污水预处理池设置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暂存区、在线监控区为一般防渗区;综合楼以及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建设单位应做好各区的防渗工程,防止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 (七)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企业与园区、政府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