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2-3173294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安府办函〔2016〕14号
  • 成文日期: 2016-04-01
  • 发布日期: 2016-04-22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区府办 发布时间:2016-04-2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府办函〔201614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清明节既至,我区野外火源管理也进入关键时期,为确保全区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现将进一步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一定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进一步对森林防火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好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村干部和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火责任监管体系,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不出大的问题。

   二、大力开展防火宣传

   继续抓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真正做到防火标语挂起来、防火喇叭响起来、防火车辆跑起来、防火短信发起来,文明祭祀传起来,努力形成高密度、大力度、多形式、广覆盖的森林防火宣传声势和浓厚氛围。要针对清明节期间的新情况、新特点,重点宣传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大力倡导文明祭祀,提倡鲜花祭祖,无火扫墓,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三、严管严控野外火源

   各乡镇、街道要做好对重点人群、重点地段的监管、看护工作;清明节期间把工作重点放在坟头、尤其是林区的坟头,要严格执行定点责任看护制度,把坟头及外出务工回乡祭祖的人群逐一登记,落实责任人,签订管护责任书,加大巡查、巡护力度,严禁野外违章用火行为;应急抢险队伍要靠前驻防,加强演练,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一有火情,要及时出击,有效处置。同时要进行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及时清理林地、坟头边缘杂草等易燃物。

   四、强化应急值守工作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火灾,要准确掌握火情动态和扑救进展等情况,严格按照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不得瞒报、迟报、乱报,同时要严格执行“1700零报告”制度。对不认真值班带班的,不按时上报信息、火情的,区府办将予以全区通报,对因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4 1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