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遂安石府发〔2022〕7号 遂宁市安居区石洞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居区石洞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遂宁市安居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要求,有效保护林地长期可持续发展,预防森林火灾等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委办公室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安委办发〔2021〕1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安居区石洞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安居区石洞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6日 安居区石洞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森林资源长效保护机制,根据《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委办公室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安委办发〔202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增绿、护绿责任意识,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以增绿提质为重点,加快推进国土增绿、森林提质、资源保护和产业壮大,不断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守护好全镇绿水青山,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湖光山色中的安逸安居建设贡献石洞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协调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林业生态建设作为实现绿色化的重大举措、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任务、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选择。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坚持尊重自然,科学发展。结合我镇林业特点,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类保护、精准管理,注重优良乡土树种培育,提高林分质量,实现森林生态价值最大化,全面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三)坚持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镇领导及部门领导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建立横向联动和纵向激励机制。确保“一山一带、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 (四)坚持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明确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优化考核程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尊重自然、爱林护绿的良好氛围,确保林长制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主要目标 到2021年底,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体系,实现森林覆盖率和林地面积保持稳定、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保持稳定;有效做好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防控工作。 到2025年,全镇林地保有量保持基本稳定;森林覆盖率稳定稳步提升,全镇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 到2035年,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镇林地保有量、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等稳中有升,生态功能更加完善、生态效益更加显现,林业经济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基本实现森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组织体系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保护管理工作机制。 (一)分级设立林长 镇级设立镇级林长。镇党委书记龙科、镇长吴棵任林长,镇党委副书记陈洪秀任副林长。 村设立村级林长,各村党支部书记任村级林长。 (二)设立镇级林片长 镇级设立镇级林片长: 老庙村:陈洪秀 党委副书记 杨家坝村:阳建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文星桥村:张海涛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钟家沟村:杨莹 副镇长 谭家坝村:蒋礼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双祠堂村:陈元 副镇长 东方寺村:唐明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牛角湾村:邓杨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安民寨村:张海涛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明觉寺村:何奇龙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大水井村:梁芳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草鞋垭村:陈洪秀 党委副书记 (三)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设立镇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配备2人从事林长制日常工作。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领导兼任。 (四)部门联动机制 镇级林长制责任成员单位为镇党政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镇财政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东禅派出所。镇林长制责任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镇级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协调解决林长制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重大事项,镇级林长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五)明确工作职责 镇级林长:负责领导、组织本镇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工作,承担推行林长制的督导、调度;负责召集责任区域镇级林长会议,研究决定镇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辖区内森林保护发展任务。 镇级副林长:协助镇级林长做好林长制的组织、协调及调度工作;受镇级林长委托,召集责任区域镇级林长会议,研究、协调有关工作。 镇级林片长:协助镇级林长、副林长工作,具体落实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任务。 村级林长:负责本辖区的林长制和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工作,负责落实村级“一长三员一大队”制度,开展日常巡逻和宣传,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及时发现森林火情、林业有害生物、自然灾害、电力通信安全等风险隐患及滥伐、盗伐、非法占用林地等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早期处理并向上级林长或有关部门报告。 五、主要任务 (一)强化森林管护,提高生态质量。根据我镇森林资源现状,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加大对公益林、珍贵树木、古树名木和林地的保护力度,并将森林资源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森林等生态资源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二)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生态效益。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明确森林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着力促进自然资源集约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修复,加强监督管理。推进林业产业化,积极发展林果、种苗花卉等特色产业,实现森林等生态资源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三)推进依法治林,严格执法监督。落实国家、省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探索建立森林资源实时监控网络,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动态变化,不断强化日常监管,快速发现并配合相关部门查处问题,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建立镇级林长制工作办公室、林长制会议制度,落实会议成员单位,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细化工作安排,强化工作措施,配备工作力量,确保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到位,形成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林长制协调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考核问责制度等各项配套工作制度,坚持“镇级林长亲自抓、副林长具体抓、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林长经常性地听取工作汇报,坚持与林长制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 (三)完善资金保障。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合理统筹整合省、市、区财政森林等资源管护资金,加大森林质量提升、护林队伍建设等方面资金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积极参与。 (四)强化社会监督。利用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要生态区域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制公示牌,主动公布林长制工作内容和进程,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全镇人民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推进绿色生态石洞建设。 (五)严格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实行森林等资源总量和增量相结合的绩效评价考核制度。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镇村干部综合考核内容,切实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真正实现林业管理源头重视和长效管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