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2-3173755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安府办发〔2016〕31号
  • 成文日期: 2016-09-01
  • 发布日期: 2016-10-17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居区《慈善法》和首个“中华慈善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6-10-1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府办发〔2016〕31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居区《慈善法》和首个“中华

慈善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慈善法》实施和首个“中华慈善日”系列宣传工作相关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居区〈慈善法〉实施和首个“中华慈善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安居区《慈善法》实施和首个“中华慈善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日

  

安居区《慈善法》实施和首个“中华慈善日”

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实施《慈善法》和做好首个“中华慈善日”专题宣传工作,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慈善法〉和首个“中华慈善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遂府办〔2016〕19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以法兴善,助力脱贫。

  二、活动时间

  2016年8月15至10月20日

  三、活动内容

  (一)“慈善法宣传月”活动。

  活动时间:8月30至9月30日

  内容及形式:

  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慈善法》对引领慈善事业的发展起到的重要作用,重点解读社会各界关注的法律条款、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自觉依法投身慈善事业。

  1.电视动员讲话。9月上旬,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潘昀通过安居广播电视台作《慈善法》宣传动员讲话。(责任单位:政府办、民政局、文广局)

  2.多种形式宣传。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短信、户外LED等媒介,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责任单位:民政局、法制办、司法局、文广局、广电台、安居专刊)

  3.设立宣传站点。通过在城区兴贸路阳光广场和各乡镇人流集中处设立宣传站点,在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福彩销售站点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牌(标语),摆放宣传板等形式等进行广泛深入宣传。(责任单位:民政局、慈善会、城管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慈善法宣讲活动。

  活动时间:9月下旬。

  内容及形式:9月下旬,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方永学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会前学法专题宣讲解读《慈善法》。(责任单位:民政局)

  (三)扶贫帮困慈善行动。

  活动时间:8月20至10月20日

  内容及形式:开展慈善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机构、进社区、进扶贫村等形式多样的慈善公益活动,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帮困慈善行动。

  1.开展机关干部走基层扶贫帮困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到部门扶贫联系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责任单位:扶贫局,区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开展企业扶贫帮困献真情活动。结合“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以建档立卡的贫困村为帮扶对象,以签约结对、村企共建为主要形式,发动企业为贫困村及其贫困户提供资金、项目、技术、智力等方面的帮助,解决贫困村贫困户最迫切的难题,与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形成合力,助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责任单位:工商联、扶贫移民局、民政局)

  3.开展金秋慈善助学帮困活动。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孤儿(困境儿童)、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大学新生以及贫困村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大学新生进行资助。资助标准分别为2000-5000元。(责任单位:总工会、民政局、慈善会)

  4.开展特殊群体的扶贫帮困活动。动员和组织机关干部、志愿者以及社会爱心人士到养老机构、村(社区)对空巢老人、孤儿、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对象家庭,开展助学、助医、助困、助残等公益服务活动。(责任单位:民政局、文明办、教育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残联、慈善会、红十字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全面启动“为了明天—关爱儿童”项目。

  在安居小学、明德小学设立“关爱儿童之家”,营造一个具有“家”的感觉与氛围的场所,通过提供绘本阅读、心灵关怀、亲情连线、课业辅导及动员社会志愿者组织各种形式的帮扶活动,让城市打工子弟、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得到困难援助、心理辅导、情感互动及素质培养等公益服务。(责任单位:民政局、慈善会、教育局)

  (五)开展“中华慈善日”专项活动。

  活动时间:9月5日

  民政局、慈善会在城区兴贸路阳光广场,开展专项慈善活动启动、现场募捐、慈善志愿者服务、慈善义诊等多种形式的慈善宣传及募捐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参与慈善事业。各乡镇慈善会办事处在各乡镇场镇设立宣传站点,(责任单位:民政局、慈善会、城管分局、各乡镇慈善会办事处)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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