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府函〔2017〕122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区政府领导分工进行调整。具体分工如下:
区 长 管 昭: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
副区长 肖 舰: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规划、监察、财税、国资、金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法制、档案、效能建设等工作。分管政府办公室(法制办、目标绩效督查室、地志办、效能热线办)、发改局、监察局、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重点办、政务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档案局等单位。联系人大、政协、人武部、预团工化连、国税局、地税局、驻区各金融单位。联系民主党派与政府相关的工作。完成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区长 冷强军:负责城乡(小城镇)规划和建设、交通、投资促进、国土等工作。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管理分局、交通运输局、投资促进局、国土资源分局、土地储备中心等单位。完成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区长 聂 洪:负责公安、司法、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维稳、信访、防邪、应急管理、国家安全、保密、宗教、民族、消防等工作。分管公安分局、司法局、安监局、城管执法分局、应急办、信访局、民宗局等单位。联系法院、检察院、武警中队、消防大队等单位。完成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区长 曾 勇:负责工业、商贸、旅游、环保、统计、科技、知识产权、中小企业、能源、通信等工作。分管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商务局(供销社、粮食局)、旅游局(外事侨务)、环保局、统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科学技术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园区管委会等单位。联系烟草专卖局、邮政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力公司、自来水厂、天然气公司等单位。联系总工会、工商联与政府相关的工作。完成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区长 潘 昀:负责教育、民政、卫生、人口和计生、文化、广播电视、体育、食品药监、妇女儿童等工作。分管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体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联系妇联、团区委、残联、文联等单位。完成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区长 舒玉明:负责水务、农业、林业、扶贫开发、移民、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分管农办(新村办)、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三仙湖水库管理局、气象防灾减灾中心等单位。完成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区长 朱中卫:协助分管工业、商贸、旅游工作,分管盟安合作办公室。完成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区政府副县级干部 吴小林:协助区长处理农业农村有关工作,重点抓好涉农项目包装和资金争取工作。负责农旅产业园区、盟安合作等工作。分管农旅产业园区管委会。完成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应急处突、环境保护、投资促进等工作实行一岗双责。若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含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由区政府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牵头、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共同做好处置工作。较大及其以上级别事件发生后,分管副区长要立即带领相关方面负责人赶赴现场直接指挥处置工作。
副区长在部分政府工作中互为AB角。AB角具体代理为:肖舰同志与冷强军同志相互代理,聂洪同志与曾勇同志相互代理,潘昀同志与舒玉明同志相互代理,朱中卫同志与吴小林同志相互代理。相互代理领导同时外出时,由政府办主任向区长报告确定代理领导。代理工作只限于事务性工作,对涉及资金、物资、重大工作安排等事项由分管领导同志同意,并报区长审定。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日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区人武部,区法院,
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