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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救助政策问答(三)

来源:安居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6-30 11:1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三)临时救助

1.问:安居区临时救助申请对象?

答: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2.问:如何申请临时救助及所需资料?

答: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提交书面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委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申请人携带临时救助申请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家庭(个人)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及承诺书、基本生活困难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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