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目前正值小春田管和大春备种备耕关键时期,是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销售使用的高峰期。为保证我区全年粮食稳产增收,保障全区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严厉打击农业投入品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和假劣农业投入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春季农业投入品专项执法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打击生产(销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农业种养殖经营主体违法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及生产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的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群众身体健康,确保我区辖区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发生一起重大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生产、经营环节
以辖区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企业(门店)为执法检查对象,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为执法检查重点品种,坚决查处种子生产企业无证生产、生产经营假劣产品、经营单位销售未审先推品种、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生产经营档案、未按要求备案、销售产品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农药无证经营、经营假劣产品、超范围经营、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未按规定建立购销台账、经营未经登记产品和国(省)明令禁止的产品等违法行为;肥料经营单位销售的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标签标识不规范、产品无登记证或假冒伪造登记证和登记证号等违法行为;兽药生产企业无证生产、生产经营假劣产品、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销售未开具处方药、拆零销售原料药和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不符合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批准文号生产、违法添加禁用物质、经营单位经营无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未建立购销台账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使用环节
以农业(粮食、蔬菜、中药材、经济作物等)种植、畜禽(生、猪、牛、羊、鸡鸭等)养殖、水产养殖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大户等)为执法检查对象,重点开展投入品使用记录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查违法违规使用禁用投入品、未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行动安排
本次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时间为3月1日至4月30日,包括以下三个阶段。
(一)全面排查阶段(3月1日—3月10日)
各镇(街道)要组织属地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等业务部门人员,对本辖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完善本辖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信息档案,排查过程中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及线索,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反馈,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时固定证据立案或核实查证。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1日—4月21日)
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及相关业务部门要配合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本辖区专项执法整治行动,确保对辖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种养殖主体做到全覆盖执法检查,每周开展不少于3次执法检查行动;整治行动开展中,区农业农村局将对开展情况适时督导暗访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督查情况均以通报形式发布。
(三)总结阶段(4月22日—4月30日)
各镇(街道)全面总结此次春季农业投入品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主要成效、经验做法和存在不足,形成工作总结。于4月30日前将总结和《2024年春季农业投入品专项执法整治行动统计表》报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此次春季农业投入品专项执法整治行动,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体制,确保行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局内各相关业务股站的协同配合,充分发挥整体联动优势,促进行动开展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形成合力。
(二)强化舆论宣传,推进社会共治。一是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涉农法律法规、经营知识的宣传培训,加强对群众正确选购、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宣传指导;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在专项执法整治行动中的导向和监督作用,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二是要加大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农业执法部门在专项执法整治行动中的工作开展情况,保障群众知情权;要依法通过新闻媒体加大曝光重大假劣农业投入品典型案例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三是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好投诉举报受理服务,鼓励群众对制售假劣农业投入品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机制和氛围。
(三)严格源头监管,强化专项治理。要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批发大户、配送中心等供应链条上游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围绕春季农业生产需求较大的种子、农药、肥料等投入品,根据产品供销、使用特性,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单项治理、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的执法行动,加强农业投入品从生产、经营到使用环节的全程执法监管,主动查找问题隐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春季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实施检打联动,狠抓案件查处。行动开展中要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将质量抽检作为执法工作的技术支撑,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坚决依法查处;要高度重视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工作,注重从行业监管反馈、执法检查、监督抽查、农业生产事故中和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要对线索问题逐一开展核实调查,坚决做到违法必究,强化案件查处;对跨区域、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农业投入品大要案件,要联合辖区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查处打击并及时上报备案。
五、其他事项
2024年春季农业投入品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总结和行动统计表报送联系人:唐晓霞,联系电话:19908250629,电子邮箱:343398158@qq.com。
附件:2024年春季农业投入品专项执法整治行动统计表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7日
附件
2024年春季农业投入品专项执法整治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投入品种类 | 出动人员(人次) | 检查经营门店(个) | 检查生产企业(个) | 检查种养殖主体(个) | 整顿市场(个) | 责令整改(起) |
种子 | ||||||
农药 | ||||||
肥料 | ||||||
兽药 | ||||||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 | ||||||
总计 |
注:出动人员指各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配合区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检查人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