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2024-00026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区水利局
  • 文       号:遂安水函〔2024〕173号
  • 成文日期: 2024-08-15
  • 发布日期: 2024-08-16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水利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水利系统“质量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08-16 16:0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区毗办、三仙湖管理局,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各水利工程项目法人: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和工作安排,结合我区水利工作实际,定于2024年9月在全区水利系统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将《2024年全区水利系统“质量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将活动落实到具体业务中,进一步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并于9月23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500字内)及有关图片资料(至少2张,配简要文字说明)等报至局政策法规与监督股杨涛处。

遂宁市安居区水利局

2024年8月15日

2024年全区水利系统“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质量责任意识,深入扎实开展“质量月”活动,结合全区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深入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质量强区战略,充分发挥“质量月”活动平台作用,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着力构建以质量为核心、安全为底线、建设程序规范、资金使用高效的安居水利工程建设大质量管理体系。

二、活动主题

加强质量支撑   共建质量强国

三、活动目标

紧紧围绕水利工程项目特征特点,牢牢抓住质量控制关键环节,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力加强质量管理,努力提升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全面提升质量监管水平和服务指导水平。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奋力提升全民质量意识。

四、活动时间

2024年9月1日—9月30日

五、活动内容

(一)做实学习培训

各单位、股室要组织职工干部开展质量学习教育培训,进一步深入学习《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培训新出台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规程规范,针对常见质量问题及防范措施进行重点培训,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质量意识和规范质量行为。

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要组织各参建单位集中学习《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以及施工质量验收评定等规范标准,不断提升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对新进场人员劳动技能培训和水利工程质量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等内容的学习,努力提高水利工程建设一线人员的业务能力、操作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抓实宣传活动

各单位、股室要结合自身实际,利用新闻媒体、LED电子显示屏以及制作展板、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方式,多样化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

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要结合工程特点,加强质量月活动宣传安排,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质量月”活动主题标语,利用宣传画、展板、例会等形式进行质量管理知识宣传贯彻落实,切实增强参建各方质量意识,努力营造“全员关注质量,全员参与质量”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深入挖掘工作中亮点和成绩。

(三)压实主体责任

项目法人要强化工程创优意识,提前谋划工程整体创优目标,将创优工作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在招投标阶段,项目法人应在招投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工程创优目标和奖惩条款,为创优目标提供基础。在实施过程中,项目法人要组织各参建单位,围绕水利工程文明工地、优质工程等创优目标,将质量管理任务逐项分解落实,督促参建单位制订质量创优计划、明确质量创优工作措施和责任清单,推动争先创优目标落实。

(四)夯实监管责任

局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股将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实行全面排查整治,主要检查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情况、《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宣贯落实情况、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控制、服务、保证体系、《质量与安全管理主要人员信息公示制度》《典型问题公开制度》《重点监管制度》等三项制度和《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切实推动全区水利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

各单位、股室、项目法人要抓日常、抓经常,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及各级巡查、检查等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闭环管理。同时,要深入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强化质量过程控制,实现“常见问题不常见,质量通病少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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