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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民政局关于遂宁市安居区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一百二十一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10-24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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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遂安民函〔2017〕23号

 

  遂宁市安居区民政局关于遂宁市安居区政协

  四届二次会议第一百二十一号提案的复函

 

曾义强委员:

  您在区政协四届二次会议提出《关于把安居遂内高速连接线更名为“迎宾大道”的建议》的提案,我们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地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提案办理的情况回复如下:

  地名是人们从事社会交往和经济活动不可缺少的媒介,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道路命(更)名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经济社会和广大市民生活息息相关,既体现着城市历史与文化品味,也体现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及你们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我区的地名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04年对全区所有街道及楼门户牌进行了重新审定,重新制作了楼门户牌, 2005年下半年开始了对新区新建城市街道命名的征集工作,2006年初步完成了新建5条主要街道的命名审定工作,2007年完成了G318线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的村牌制作,2008年在老国标街巷楼门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和完善街巷楼门牌,2009年和2010年地名工作重点摆在了地名规范工作上,2012年完成了79条街道和12座桥梁命(更)名工作,2016年完成了8条街道和3座公园以及1座广场的命名工作。目前安居区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名称已经形成规范性文件。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地名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街道命名要体现街道名称的永久性和公众意志的原则。一是以企业名称命名街道无法律法规依据;二是街道名属公共利益范畴,冠名不仅剥夺了民众对公共资源管理的参与权,而且会造成地名管理的混乱,给百姓生活带来不便。街道更名会引起居民通信地址、户籍、房产等有关资料的变化,涉及面广人多,社会成本高。因此,除不符合地名管理要求的命名必须更名的外,已命名使用的道路不宜轻易更名。您提出更名(冠名)的两条大道由政府投资修建,属公共设施,且已命名为安居大道东段和安东大道,并已向社会公告,暂不宜更名。

  再次感谢你对我区地名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地名管理法规,强化宣传,征求意见,加快地名标志制作,进行系统的全区地名调查和整顿工作,建立地名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地名管理的现代化平台,切实为地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服务。

  请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还有更好的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尹益民(电话:0825-8667609)。

  此复

      谢谢!

 

 

  遂宁市安居区民政局    

  2017年7月5日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督查室,存档。

  遂宁市安居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印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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