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5日-2021年4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5-5820599
地址:遂宁市安居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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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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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2020年度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
遂宁市安居区三家镇、横山镇、西眉镇、分水镇 |
遂宁市安居区水利电力服务中心 |
四川金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551万元,对原有安居区刘家石厂水库、四方碑水库、任家沟水库、陶家沟水库共4座水库进行除险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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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设立围挡、施工路面硬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遮盖及时清扫路面、配备炮雾车定期喷水降尘、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设置混凝土搅拌站等。 (2)废水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附近既有环保设施收集处理;钻孔泥浆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结束后在沉淀池内自然干化然后覆土回填进行植被恢复。 (3)噪声排放及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居民敏感目标较近处使用临时声屏障等。 (4)固体废物排放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弃土石方、淤泥统一转运至弃渣场暂存,用于本项目后期整治河渠及施工场地的绿化及植被恢复或周边农田综合利用;建筑垃圾清运到指定建筑垃圾处理场。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施工临时占地、优化施工方案、采取符合要求的水土保持措施、堆场临时防雨布遮及时复耕复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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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储气调峰基地项目 |
安居经开区 |
四川能投川中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 |
四川中恒蜀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占地面积180.3亩,新建一条PN6.3MPa.g,DN200mm的长约6km原料气管道,新建1座3×104m3LNG双金属全包容罐,2×104Nm3/h的气化装置,配套建设1列50×104Nm3/d天然气净化及液化系统及相应的生产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预留1座3×104m3LNG双金属全包容罐,1列50×104Nm3/d天然气净化及液化系统及2×104Nm3/h LNG气化装置的建设用地);生产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
一、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预处理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眼井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琼江。除盐水采用机械过滤+反渗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龙眼井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琼江。 2、废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项目非正常超压、储罐检修及清罐作业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进行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要求;食堂油烟经厨房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经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38-2001)中的标准要求。 3、噪声排放及治理措施:采取合理布置噪声源、设备安装减振底座,采取消声或隔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等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处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排放及治理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对各种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和综合利用的环境管控。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防治污染环境;危险废物在厂内暂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相关文件 项目于2020年5月18日经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予以了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020-510904-59-03-461412】FGQB-00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