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建发〔2024〕75号
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切实抓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五一”和
防汛期间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在建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切实加强安居区住房城乡领域“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市、区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现将抓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五一”和防汛期间安全生产防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紧压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度重视节假日和防汛期间的建筑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周密部署安排,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抓牢抓实抓细各项工作落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五一”假日期间和防汛期间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二、突出重点,排查消除各类生产安全隐患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五一”节假日和防汛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扎实开展节假日前后和防汛期间自查和排查。一是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等方面进行检查。二是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排查,重点对可燃材料及易燃危险品存放与使用,施工现场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领域等临时消防设施设置,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违章操作行为等方面进行检查。三是加强建筑工地有限空间排查,重点对极易发生窒息缺氧或者因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引发中毒窒息的污水处理厂站、地下管廊等有限空间施工作业等方面进行检查。四是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检查,重点对企业、项目负责人落实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安全日志”制度情况进行检查。五是加强建筑工地汛前安全排查,重点对防汛预案编制,防汛物资、器材储备及人员安排,临时设施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汛前准备充分。六是加强公用设施安全运行监管。加强对城镇供气、城市供水等基础设施运行状况的安全巡查与维护,确保节假日和防汛期间供气、供水安全。结合全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加大对用户安全用气的宣传教育,严格用户定期安全检查制度,防范化解用户端安全风险隐患。七是加强既有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加强城市既有房屋装饰装修和老旧建筑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加强老旧住宅、出租房屋、公租房、廉租房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产权人、承租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已经安全鉴定为D级危房的,要立即停止使用。要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发现安全隐患要迅速采取措施消险,避免发生事故。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做好消防、电梯等共用设施和公共通道、地下空间等共用部位的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保证住宅区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和运行。
三、严格值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应急部门发布的极端恶劣天气预警,加强会商研判,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完善建筑施工、供水、燃气以及既有房屋安全管理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确保“五一”期间和防汛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