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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 8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遂宁市安居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8-04 10: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关于2023年8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4-2023年811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5-5820599

地址:遂宁市安居生态环境局综合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遂宁市安居经济开发区智慧园区(一期)建设项目--智慧停车场工程

四川遂宁安居区安东大道南东城B-04-05地块

遂宁宸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川环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为13647.20平方米,总建筑总面积为948.6平方米,主要建设有38个专业危化品车辆停车位(含空载车位32个、重载车位6个)、洗车车间、维修车间、2间门卫室及配套建设安全、环保、消防等预警、救援设施设备,智慧化管控系统等。

一、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运输车辆行驶扬尘汽车尾气主要是运输车辆行驶造成的,其中尾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CONOx等。项目停车区场地开阔、通风情况良好,产生的废气能够有效地稀释,汽车尾气对周边贡献较小。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车辆维修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洗车维修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放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主要有流动声源(车辆进出停车场时产生的噪声)和固定声源(清洗车间、维修车间设备噪声)。流动声源通过禁止鸣笛,车速进行控制;固定声源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厂界周围及停车场四周设置绿化等,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隔油池废油和沉渣修理车间产生的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配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处置废配件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隔油池废油和沉渣修理车间产生的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全部为危险废物,经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风险

本项目风险事故主要为油品(柴油)、磷酸、硫酸、氨水、双氧水等泄漏。根据预测结果,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运输车辆油箱泄漏事故,发生火灾,次生污染物CO毒性终点浓度-1最大影响范围为150m,毒性终点浓度-2最大影响范围为390m;次生污染物SO2毒性终点浓度-1最大影响范围为10m,毒性终点浓度-2最大影响范围为240mNH3毒性终点浓度-1最大影响范围为480m,毒性终点浓度-2最大影响范围为0m。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灭火,设置700m3事故池收集消防废水。

在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措施后,项目大气环境风险可降至可防控水平。

二、相关文件

项目于2020年10月27日经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予以批复(批复号:遂安发改〔2020〕365号)。

12

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工业集中发展区

四川嘉都盛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鑫百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接收四川裕宁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电池级磷酸铁生产过程中污水处理站压滤污泥3万t/a通过烘干、破碎等工序进行处理,年生产污泥颗粒1.585万吨。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适应性改造及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在施工现场采取洒水降尘、建筑材料临时覆盖等措施降低施工期粉尘对内部工人及外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遂宁市安居区锦益棉麻有限公司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安装过程使用的各种施工机械产生的,由于设备均安置于房间内部,设备安装、调试噪声经过房间隔声、距离衰减后能做到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废主要是设备安装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设备安装产生的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部分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由于项目施工期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施工期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也会结束。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生物质燃烧废气、烘干粉尘、破碎粉尘及污泥颗粒装卸粉尘。生物质燃烧废气、烘干粉尘及异味通过烘干机出口管道密闭收集至2套旋风除尘器+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粉尘经破碎机连接管道收集后,进入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针对污泥颗粒装卸粉尘将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及成品库房(除车辆进出口外其余密闭)内进行,车辆出厂时会对车辆轮胎进行清洗,同时在成品库房、生产车间进出口设置喷淋装置对自卸车卸料及装载机装卸料过程进行洒水控尘、尽量降低装卸高度、装卸作业过程。

2)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依托遂宁市安居区锦益棉麻有限公司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龙眼井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应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消声、加强设备保养、维修、加强人员管理培训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活性炭、除尘灰、燃烧灰渣、废机油、废机油桶及含油棉纱等。生活垃圾、废活性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灰和燃烧灰渣外售作为建筑材料;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棉纱等危险废物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

项目按照相关规范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泄漏检测,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

二、相关文件

项目于2023年4月4日经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予以备案(备案号:2304-510904-04-01-774124FGQB-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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