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磨委发〔2023〕17号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委员会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磨溪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中、省、市、区关于落实河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经镇党委政府决定,调整磨溪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胡 兴 党委书记
李 通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长 :黄 军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周已迪 党委副书记
胡德文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安苏霞 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陈志伟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李 彪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谭红军 副镇长
何 涛 副镇长
刘迎春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米 星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邓 燕 纪委副书记
刘小微 财政工作办主任
鲍建平 环境整治办主任
罗 琳 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冷 琴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主任、妇联主席
覃小东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米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及时汇总有关河长制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委员会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