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建发〔2023〕30号
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值班管理制度》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值班工作纪律,规范值班工作流程,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值班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7日
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值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切实规范值班人员行为,高效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确保值班工作的有效进行,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
(一)实行领导带班制。每个值班日安排1名带班领导、2名正式干部(中层干部不少于1人)负责值班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值班人员的编组,编制值班人员排班表。
(三)值班地点:值班室(局办公室)。
(四)值班工作实行全员轮班制。
(五)重大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以及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期间遵照区委区府值班工作要求另行安排。
二、值班时间
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工作日白天(9:00—17:00)由局办公室人员值守。工作日夜间(17:00—次日9:00)、周休息日(9:00—次日9:00)和节假日(9:00—次日9:00)统筹安排本单位在编干部值守。
三、值班职责
(一)带班领导负责检查本班次值班人员的到岗情况,并确定两名值班人员当日值守值班室的时段。值班负责人(中层干部)负责保管值班电话,组织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工作,值班过程中值班室不得少于1人。
(二)值班人员要负责单位办公区域和应急物资设备存放区域安全;负责接听、记录电话,接待来访人员;负责解答投诉、咨询的一般性问题;负责处理突发事件;负责将当日值班情况及时汇总上报;负责其他临时交办的工作。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受理和解答来电、来访所反映的问题,不得敷衍推诿。对来电、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答;不能及时解答的问题,要及时查询或与相关人员沟通后再做答复;对反映的疑难问题要详细做好记录,经整理后转交业务部门及分管领导。
(四)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事项时,须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概况,报告单位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在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带班领导并及时处理,不得延误和疏漏。
四、值班要求
(一)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报送值班信息。值班人员应在值班当日9:00前完成签到登记及值班电话移交,在《来电记录本》中记录清楚来电情况并及时报送值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重大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以及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期间,要按要求向区值班室和市局值班室及时报送值班信息。
(二)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及时报告领导,根据领导指示做相应处置,并做好处置情况的后续汇报工作。
(三)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人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四)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五、值班纪律
(一)严格服从值班安排,遵守值班纪律和有关规定,不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擅离职守。
(二)因工作需要调整班次或由他人代班的,须调整本单位在编人员顶岗,报值班领导批准,并严格做好交接手续。
(三)因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脱岗、误岗或迟报、漏报、瞒报、误报重大问题或突发性事件造成后果的值班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