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2023-04957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安居区医保局
  • 文       号:遂安医保发〔2023〕6号
  • 成文日期: 2023-03-16
  • 发布日期: 2023-03-16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深化医保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3-03-16 15:1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安居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3年度深化医保公共服务信息化  

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2023 年度深化医保公共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网信办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深化医保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提升安居区医保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对医保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任务  

(一)持续深化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  

加强医保电子凭证宣传推广应用力度,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占比30%,不断丰富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积极探索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在线上线下就医购药等领域中的应用,在挂号、就诊、支付、检查检验、取药取报告等所有需要身份核验、进行医保结算的场景,均支持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办理相关业务,实现全流程应用。20234月底前,实现全部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70%二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60%一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支持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20236月底前,实现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均支持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  

(二)持续推进医保移动支付落地应用  

积极推进医保移动支付建设,做好与合作银行、第三方支付渠道、医保移动支付承建商等联调测试,扩大医保移动支付应用。202310月底前,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遂宁市安居区拦江镇中心卫生院等2家二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医保移动支付并通过国家医保局验收,结算占比不低于10%2023年底前,上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移动支付结算笔数占总结算笔数的比例均不低于20%。鼓励其他具备条件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医保移动支付。  

(三)积极做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四川专区建设  

加快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四川专区建设,积极融合特色业务。鼓励其他具备条件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医保服务平APP四川专区。引导全区参保群众申领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下载并使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四川医保APP  

(四)持续推广电子处方流转  

做好门诊共济统筹相关工作,持续推广电子处方流转,20236月底前,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接入上线,202310月底前,已开展职工门诊共济保障业务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部接入电子处方流转系统,上述机构使用电子处方流转业务占比达到10%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  

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医保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紧扣时间节点,对标对表抓好组织实施,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全力以赴,强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按期保质完成。  

(二)积极接入  

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规范工作流程,并对照做好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医保移动支付改造、电子处方流转、医保APP接入等事宜。  

(三)压实责任  

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是医保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落地见效的终端,是目标任务完成的重要载体。要立即组织HISGSP技术公司进行研究,主动积极对接省医保局技术承建公司、第三方渠道公司,摸透技术路线,开展改造测试。要克服畏难情绪等靠思想,明确专人负责,保证工作经费,尽快启动实施,医保局将强化工作督导,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对推进不力未按时限完成的,严格依照协议处理。  

(四)广泛宣传  

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主动加强宣传,引导参保人员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四川医保APP、 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等信息化便民工具,让群众及时享受方便快捷的医保服务,为医保信息化公共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遂宁市安居区医疗保障局  

202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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