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遂宁至重庆高速公路(四川境)扩容工程项目(安居段)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遂宁市安居区西眉镇长垭村10、11组,卧龙村1、2、3、4、9、10组,龙崩村1组,金乐村1、4、9、12组;磨溪镇永灵村1、3、4组,猛虎村2、3组,老木垭村1、2、3、8、9组,登高村2、3组,板仓村6、7、8组。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次征地由西眉镇、磨溪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由遂宁市安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进行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