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玉丰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动“一长五联+积分制”乡村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试点村:
为切实加强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让广大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内外兼修建设美丽乡村,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现就进一步推进“一长五联+积分制”乡村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提升治理水平。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提高乡村治理效能,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
(二)激发参与热情。通过积分奖励机制,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基本原则
(一)党建引领。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确保积分制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为乡村治理积分制建设提供政治保障。
(二)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实际,参照20、30户常住户数设立点位,每个“点”由群众选出公道、热心的“点长”定期开展各项活动并对本点位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管。此外,制定符合本村特点的积分评价体系和激励方式促进“一长五联+积分制”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民主公开。充分听取和遵循农民群众意见,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进行民主监督,确保积分内容、评定标准、运行程序等公平公正公开。
(四)激励引导。以奖励激励为主,批评教育为辅,发挥积分的正向激励作用,引导村民崇德向善,提升村民建设家乡的主人翁精神,共建和美乡村。
三、工作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
总结2023年度试点村优秀经验,并结合2024年度试点村实际,制定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并建立健全积分制相关制度,包括积分细则、积分评定标准、积分兑换办法等。
(二)开展积分评价
评价周期:一般以月、季度或年为一个积分评价周期,具体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评价方式:采用“加减分”的方式开展积分评价工作。建立本村的积分指标(参考附件1),加分项主要针对村民参与环境治理、乡村振兴、乡风文明建设等积极行为;扣分项则针对违反村规民约、参与违法违纪活动等行为。
(三)积分登记与评选
组成评议委员会:由村两委成员(参照2名),本村公众信任度高的成员(参照2名),驻村干部(参照1名)组成评议委员会,并选拔1人进行积分登记,积分制工作全过程接受镇、村党委、政府监督。
积分评选:根据积分情况评选出“优秀点”,由积分登记员按排名分别将前三名的电子消费券配发到提前开设账户的对应卡的“建行生活”app账户中,对排名前三的点长进行额外奖励并引导获奖者到指定超市进行物品兑换。将获奖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积分较低的点位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罗世芳和党委副书记、镇长许晓林任组长,副镇长康剑任副组长,镇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冉佳明、陈琪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于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由冉佳明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对各试点村积分制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监督考核。试点村由村两委成员、驻村干部等评选3—5人成立监督管理小组,定期对积分制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三)注重总结推广。及时总结试点村积分制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将工作方案、积分统计和公示、奖励兑换明细等形成完整的工作资料,整理归档,为未来全镇推广积分制乡村治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附件:玉丰镇xx村“一长五联”积分考评表(参考)
遂宁市安居区玉丰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