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两个行动的严峻态势下,我局坚持以行业内部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安全监测、科普宣传为重点,不断加强药械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一)落实经营主体自查自纠。组织药店、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专营店对照我局自制的“安全生产+环保”版主体责任自查表开展产品购销存、不合格产品处置、消防电力等涉及安全生产、环保方面的自查自纠。
(二)加强监督检查全覆盖。各股室、队、所对我局主责的药店进行安全检查,按照省局下发的《药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抽查表》,重点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灭火器等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维护、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和人员培训为重点,对辖区内的药店进行了全覆盖检查。
(三)强化检查计划落地落实。根据2021年度药械化方面的检查计划,以新冠疫苗、新冠检测试剂盒、特殊药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以及儿童化妆品、药械化网络销售等为重点,从购销存等方面,通过查看票据、商家资质、核查产品等对辖区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开展“日常+专项检查”抽查。
(四)加强安全监测能力稳步提升。组织药械化工作人员进行药械化安全性监测工作培训会。一是对药械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讲解;二是针对新上市药品、血液制品、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的监测评价。不断提高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质量和预警功能,更好地防控药械化质量风险,保障公众用药用械用化安全。
(五)强化科普宣传提升认识。采取培训会、约谈、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开展了“6.26国际禁毒日”、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安全科技周等宣传,督促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升了公众药械化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为规范药械化市场打下了良好基础,做到不仅是百日攻坚,更是长期共建,持续稳定的夯实药械化质量安全城墙,筑牢安全生产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