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3年4月案件移交(移送)信息

来源: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5-12 10:4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1.社区矫正对象唐某林(﹝2023﹞安居矫报通字第29号)已于2023年4月3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拦江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2.社区矫正对象李某龙(﹝2023﹞安居矫报通字第30号)已于2023年4月6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东禅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3.社区矫正对象冯某兵(﹝2023﹞安居矫报通字第32号)已于2023年4月13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东禅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4.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元(﹝2023﹞安居矫报通字第31号)已于2023年4月13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西眉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5.社区矫正对象赵某福(﹝2023﹞安居矫报通字第33号)已于2023年4月17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西眉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6.社区矫正对象旷某林(﹝2023﹞安居矫报通字第34号)已于2023年4月20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三家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7.社区矫正对象胡某伟(﹝2023﹞安居矫报通字第35号)已于2023年4月20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三家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8.社区矫正对象杨某(﹝2023﹞安居矫报通字第36号)已于2023年4月25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拦江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9.社区矫正对象侯某(﹝2023﹞安居矫报通字第37号)已于2023年4月25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横山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10.社区矫正对象曾某伦(﹝2023﹞安居矫报通字第38号)已于2023年4月27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凤凰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11.社区矫正对象刘某强(﹝2023﹞安居矫报通字第39号)已于2023年4月28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拦江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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