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组建4个巡察组对2个部门、8个镇(街道)、77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截至5月19日,区委4个巡察组对分水镇党委及所辖村(社区)党组织、东禅镇党委及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凤凰街道党工委及所辖社区党组织、中兴镇党委完成第三批进驻。
各区委巡察组将认真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常规巡察及对村(社区)巡察将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围绕“四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即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专项巡察将紧盯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围绕“四个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即深入了解在乡村振兴领域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部署情况,深入了解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深入了解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期间,各区委巡察组设置了值班电话、电子邮箱、意见箱和“四川码上巡”二维码。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或内设机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程序转交具体承担相关职能的部门办理。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分水镇党委及所辖村(社区)党组织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东禅镇党委及所辖村(社区)党组织

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凤凰街道党工委及所辖社区党组织

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中兴镇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