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2-28160694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 文       号:遂安中府发〔2019〕119号
  • 成文日期: 2019-12-05
  • 发布日期: 2019-12-05
  •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兴镇关于印发《中兴镇厌氧处理污水的村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安居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2-05 14: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中兴镇关于印发《中兴镇厌氧处理污水的村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强化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有效治理农村污水,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中兴镇厌氧处理污水村级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建立运维管理机构

(一)成立镇指导组。镇成立以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全镇机关干部为成员的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环境整治办为具体业务管理部门。

(二)成立村级领导小组。各行政村(社区)书记为组长,副书记、村(社区)副主任、文书、综合信息管理员、村监督委员会主任为成员的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镇环境整治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村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巡查和管理员的监督。

二、运维管理职责

  (一)镇指导组职责

1.指导村(社区)制定村级运维监管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2.督促村级将明令禁止行为纳入村规民约,指导村、农户按要求开展日常运维管理工作。

3.对日常运维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形成镇级交办单下发至相关负责人限时整改。

4.承担备案项目计划申报和组织实施,加强对村级管理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5.按照“谁损坏、谁负责”原则,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损坏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的单位和个人。

6.通过多种宣传形式,提高农户对农村治污设备的管护意识和运维认知水平。

  (二)各行政村(社区)职责

1.成立村级运维监督管理小组,加强对设施运行日常巡查,及时制止农户不良行为,监督管理员日常运维工作。

2.建立应急机制,做好污水治理设施应急抢修和资料报送工作。 

3.定期对污水管网和化粪池进行清掏,处理后的生活废水全部进行综合利用,用于田间灌溉。

4.完善村规民约,将明令禁止行为纳入村规民约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5.监督农户做好自家化粪池、接户管、户用检查井等设施的日常清掏和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三)管理人员职责

1.坚持每日对污水收集管网系统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做好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管护,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并填写好管护日志。

2.经常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清理保洁,保持户用前端收集系统的清洁和排污通畅。

3.爱护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等公共设施,不得无故损坏和擅自改变管网走向和用途。

4.检查厌氧池和化粪池盖板的完整性、安全性,发现盖板上有垃圾、污物、杂物等及时清理,及时反映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检查井破损、缺失和污水管破损、堵塞、满溢等问题,以便及时协调解决。

6.对终端出水水量和水质进行观察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7.按照“一村一档”要求建立好农村污水处理运维管理档案,科学归档,妥善保存。

 

 

遂宁市安居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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