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镇关于印发《中兴镇厌氧处理污水的村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强化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有效治理农村污水,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中兴镇厌氧处理污水村级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建立运维管理机构
(一)成立镇指导组。镇成立以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全镇机关干部为成员的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环境整治办为具体业务管理部门。
(二)成立村级领导小组。各行政村(社区)书记为组长,副书记、村(社区)副主任、文书、综合信息管理员、村监督委员会主任为成员的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镇环境整治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村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巡查和管理员的监督。
二、运维管理职责
(一)镇指导组职责
1.指导村(社区)制定村级运维监管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2.督促村级将明令禁止行为纳入村规民约,指导村、农户按要求开展日常运维管理工作。
3.对日常运维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形成镇级交办单下发至相关负责人限时整改。
4.承担备案项目计划申报和组织实施,加强对村级管理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5.按照“谁损坏、谁负责”原则,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损坏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的单位和个人。
6.通过多种宣传形式,提高农户对农村治污设备的管护意识和运维认知水平。
(二)各行政村(社区)职责
1.成立村级运维监督管理小组,加强对设施运行日常巡查,及时制止农户不良行为,监督管理员日常运维工作。
2.建立应急机制,做好污水治理设施应急抢修和资料报送工作。
3.定期对污水管网和化粪池进行清掏,处理后的生活废水全部进行综合利用,用于田间灌溉。
4.完善村规民约,将明令禁止行为纳入村规民约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5.监督农户做好自家化粪池、接户管、户用检查井等设施的日常清掏和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三)管理人员职责
1.坚持每日对污水收集管网系统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做好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管护,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并填写好管护日志。
2.经常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清理保洁,保持户用前端收集系统的清洁和排污通畅。
3.爱护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等公共设施,不得无故损坏和擅自改变管网走向和用途。
4.检查厌氧池和化粪池盖板的完整性、安全性,发现盖板上有垃圾、污物、杂物等及时清理,及时反映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检查井破损、缺失和污水管破损、堵塞、满溢等问题,以便及时协调解决。
6.对终端出水水量和水质进行观察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7.按照“一村一档”要求建立好农村污水处理运维管理档案,科学归档,妥善保存。
遂宁市安居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