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示
编号:2025213号
继承人邓超华、邓林于2025年9月23日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邓青松于遂宁市安居区三家镇五磨村7组的房屋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邓超华、邓林名下。
序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510904003031JC07011W00000000 | 邓青松 | 邓超华、邓林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10904003031JC07011F00010001 | 遂宁市安居区三家镇五磨村7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