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海(﹝2024﹞川安居矫报通字第162号)已于2024年9月6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东禅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2.社区矫正对象贺某(﹝2024﹞川安居矫报通字第163号)已于2024年9月6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东禅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3.社区矫正对象江某(﹝2024﹞川安居矫报通字第165号)已于2024年9月10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东禅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4.社区矫正对象肖某兵(﹝2024﹞川安居矫报通字第160号)已于2024年9月3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拦江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5.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建(﹝2024﹞川安居矫报通字第161号)已于2024年9月4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三家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6.社区矫正对象向某阳(﹝2024﹞川安居矫报通字第164号)已于2024年9月6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三家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7.社区矫正对象蒋某平(﹝2024﹞川安居矫报通字第167号)已于2024年9月23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西眉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8.社区矫正对象周某兰(﹝2024﹞川安居矫报通字第166号)已于2024年9月20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西眉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