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系统应对低温(极寒)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切实做好我区低温(极寒)雨雪冰冻灾害下交通运输工作,提升应急水平和能力,现将《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系统应对低温(极寒)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21日
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系统应对低温(极寒)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应对低温(极寒)雨雪冰冻灾害,迅速、高效、有序开展交通运输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遂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遂宁市低温(极寒)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等,编制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交通运输局应对因低温(极寒)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在遂宁市安居区行政区域内较大及以上交通运输事故(事件、灾害)。
1.3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事故(事件、灾害)类别、危害程度,结合实际情况,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单位分级负责交通运输应急救援(重建)工作。
2.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协调和部署。主要包括: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低温(极寒)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指导协调处置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路抢通保通和应急运输保障等工作,配合公安交警做好道路交通管制。
3.上下联动,协作配合。建立交通运输应急联动和部门分工明确、协作有序、配合有力的工作机制。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局机关机构及职责
局成立领导小组,在遂宁市安居区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交通运输应急工作。
组 长:杨明辉 局党组书记、局长、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李 兵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远超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支部书记
李 勇 局党组成员
奉 翔 局安全总监、区拦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挂职)
郑 佳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何 彪 区交战办副主任
成 员: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遂宁市安居区应急指挥部、市交运局应急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决定启动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应急响应,组织开展道路抢通保通、公路水路紧急运输和协助事故救援等应急工作;安排落实交通运输救援救灾(重建)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承办遂宁市应安居区急指挥部、市交通运输局应急指挥部的其他工作。
2.2 局机关工作组及职责
局机关下设综合协调、公路抢通保通、交通运输保障、信息(宣传)报送4个工作组。
2.2.1 综合协调组
组 长:奉 翔 局安全总监、区拦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挂职)
成 员:何晓兵 区公管所所长
张 勇 区海事处副主任
补 佳 局办公室主任
田 波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办公室主任
罗 刚 局行业安全与法规管理股负责人
(联络员:罗 刚 13882528722)
成员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工作职责:按照局指挥部要求,完成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灾情跟踪以及授权调度等任务;完成综合协调、灾情调查,原因分析和总结评估等任务;负责全系统范围内冰冻雨雪应急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指导局属各单位开展有冰冻雪雨雪灾害的应急演练、宣传培训,检查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交通运输厅上级部门报送紧急重要事项的任务。
2.2.2 公路抢通保通组
组 长:李 勇 局党组成员
郑 佳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成 员:何晓兵 区公管所所长
田 波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办公室主任
何晓明 局规划和建设管理股股长
(联络员:王 军 13982531677)
成员单位:区公管所、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规划和建设管理股
工作职责:按照局领导小组要求,组织雨雪期间的道路巡查,全面掌握管辖公路路况,争取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行动,在桥梁、陡坡等交通节点雨雪冰冻前采取防冻措施;对路面、桥梁、施工路段、公路安全设施、行道树、公路边的山体、沿河(湖)以及易水毁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组织、调配机具和人员,及时开展道路除冰、除雪等养护作业,及时抢修因灾受损交通基础设施,保障辖区内普通公路、桥梁安全畅通,协调解决在公路畅通保障任务中的各种问题;公路中断或通行困难时,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协助相关部门疏导交通和维护交通秩序。
2.2.3 交通运输保障
组 长:李远超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支部书记
成 员:何晓兵 区公管所所长
张 勇 区海事处副主任
田 波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办公室主任
(联络员:何晓兵 13882571556)
成员单位:区运管所、区海事处、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工作职责:按照局领导小组要求,及时准确掌握全区公路客运情况,协助相关客运企业做好滞留旅客的安置工作,检查督促并配合运输企业做好处置冰冻雨雪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调度应急车辆,开展道路紧急运输工作,维护应急运输秩序;加强对全市客运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运输市场正常秩序;督促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城市公共交通适时启动应对极寒冰冻雨雪应急预案,做好大雪、冰冻天气情况下的公交运营工作,提高各部门在非正常情况下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尽量减少冰雪天气对公共交通运输的影响,努力使灾害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尽快恢复公共交通运营正常秩序。
2.2.4 信息(宣传)报送组
组 长:李远超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支部书记
成 员:补 佳 局办公室主任
(联络员:马 雪 18780132014)
成员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工作职责:按照局领导小组要求,负责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舆情监测,做好舆情管控、引导和处置等工作;及时解读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措施。
3.应急应对准备
3.1 基础摸排
1.路网摸排。局规划和建设管理股、区公路管理所、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普通公路路网摸排,确定重点危险区易发生断道的路段并制定相应的绕行替代方案。
2.运力摸排。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区地方海事处开展实时道路、水路运力摸排,修订并确定应急运力储备方案。
3.工程摸排。局规划和建设管理股、区公路管理所开展重点交通建设项目情况摸排,督促业主单位完善应急工作方案。
3.2 队伍预备
区公路管理所、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预备道路应急抢通队伍;区公路运输管理所牵头预备道路应急运输队伍。
3.3 物资储备
局安全法规股、局办公室、局财务室、区公路管理所、区公路管理所、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区地方海事处、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提前将应急物资、抢险设备有针对性地布设到重要点位、重要路段上,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信息报告
4.1.1 信息报告原则
信息报告必须按照边核实边处置边报告和“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原则,报送突发事件信息,严禁迟报、瞒报、漏报、谎报、误报。
遇突发险情、灾情,辖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向本级应急委办公室(应急部门)和市交通运输局报送,并持续跟踪了解和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做好续报工作,原则上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当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灾情的紧急情况下可越级报告。
4.1.2 灾情报送内容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灾害发生时间、范围和强度,因灾导致行业从业人员死亡、失踪、受伤、受影响和已转移安置的人数,救援力量出动和其他已采取的措施,旅客滞留人数和时间,道路交通中断和设施损坏情况等。
4.1.3 灾情报送时限
灾区所在地接报后1小时内向市交通运输局报告,并根据事态进展,续报应对处置等有关情况,应急响应终止后提交终报。
4.2 应急处置与救援
4.2.1 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自行启动、分工协作、信息共享”的机制,事发地单位必须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事发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赶赴现场,迅速控制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进行先期处置,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并立即向市局值班室报告。
险情、灾情发生后,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各单位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和分工,组织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区政府的部署,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并做好前来开展支援活动的各类抢险救援队伍统筹协调工作。
4.2.2 指挥协调
(1)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根据应对工作需要设立现场指挥工作组,统一指挥应对处置工作。
(2)应急预案启动后,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险情、灾情发生后立即赶赴局办公室待命,开展处置工作。局行业安全和法规管理股派出同志立即赶赴并驻扎区应急委办公室(应急部门)办公地点获取最新险情、灾情情况信息,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区应急指令。同时有关局领导和局属各单位、局机关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按照区应急指挥部专项工作要求及时参加有关会议。
4.2.3 应急处置
(1)根据险情、灾情情况和区应急指挥部工作要求,由局领导小组安排,有关局领导和局属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股室负责同志参与区应急指挥部前方机构工作,并承担局领导小组前方机构工作,协助当地镇政府开展险情、灾情应急救援工作。
(2)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局办公室立即与上级部门联系,在技术上确保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系统工程有效运转。
(3)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分别对接公安交警,制定车辆分流、绕行、改道方案,同时抓紧绘制灾区公路绕行线路图,及时向运输企业和社会公布。
(4)区公路管理所、局规划和建设管理股根据事故(事件、灾害)情况组织专家团队,按照局的统一安排,前往事故(事件、灾害)现场踏勘,提供抢通保通和恢复重建技术支持。同时,负责提供事故(事件、灾害)及附近有关交通地图。
(5)当事故(事件、灾害)情况特别重大,超出我区交通运输事故(事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需要支援时,根据局指令,由局行业安全和法规管理股报请市交通运输局支持。
4.3 应急救援
应急抢险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本预案和相关部门预案开展道路抢通保通、紧急运输等应急工作。
4.4 应急值守
(1)险情、灾情应急期间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统筹做好区政府应急指挥部值班、局应急值班工作。
局领导:在岗带班,按顺序进行轮班;当日带班局领导按要求参加区应急指挥部每日例会。
局机关各股室:局行业安全和法规管理股负责带班值班统筹安排工作,各股人员按顺序进行轮班。
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应急值班工作。
(2)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相应的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
(3)局行业安全和法规管理股、局办公室负责交通运输厅应急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市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信息传递工作。
4.5 应急终止和善后处置
根据区政府应急指挥部的通知,局领导小组适时决定终止应急状态,配合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险情、灾情地区交通运输恢复重建等善后处置工作。
4.6 调查评估
对低温(极寒)雨雪冰冻灾害交通运输应急工作经验教训、灾后恢复和重建计划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后评估),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6 预案管理
本预案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可及时修订、完善。
7 附则
7.1 制定与解释部门
7.1.1 本预案由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制定。
7.1.2 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行业安全和法规管理股承担本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解释.
7.2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下一次修订后。
7.3 备注
本预案涉及人员如因岗位调整,以岗位调整为准。
8 附件
8.1 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应急队伍
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应急队伍
| 姓名
|
单位名称
|
电话
|
| 杨明辉
|
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
|
13086380022
|
| 李远超
|
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
|
13550788642
|
| 李 勇
|
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
|
13982518868
|
| 奉 翔
|
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
|
13982512581
|
| 何晓明
|
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
|
13795732007
|
| 罗 刚
|
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
|
13882536555
|
| 何晓兵
|
遂宁市安居区公路运输管理所
|
13882571556
|
| 张 勇
|
遂宁市安居区地方海事处
|
13909061382
|
| 田 波
|
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15182555613
|
| 王 军
|
遂宁市安居区公路管理所
|
13982531677
|
| 龚 强
|
富临运业安居分公司
|
13882575822
|
| 张 毅
|
遂宁市弘安城市公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7808257777
|
| 尹金才
|
金安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
15882518222
|
| 蒋 军
|
华鑫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
17781789699
|
| 夏洪荣
|
遂宁育泽水运企业
|
17796495936
|
| 陈 昌
|
遂宁昌全水运企业
|
135474368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