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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深入推进科技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政策解读

来源:安居区 发布时间:2023-07-20 11:1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发布了《遂宁市安居区深入推进科技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现将《若干政策》解读如下。

一、有关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区关于创新驱动相关会议精神,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若干政策》等政策文件,按照《遂宁市安居区科技创新攻坚战实施意见(2021—2023)》文件要求,深入研究并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形成本次出台的《若干政策》。

二、政策依据

1.《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2.《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3.《中共遂宁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遂宁的决定》

4.《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若干政策》

5.《中国共产党遂宁市第八次代表大会报告》

6.《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委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安居的决定》

7.《遂宁市安居区科技创新攻坚战实施意见(2021—2023)》

三、目标任务

(一)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通过政策上的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实施技术交易合同认定等。

(二)培育壮大创新主体。进一步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支持知识产权标准化建设等。

(三)鼓励企业建立创新平台。进一步支持企业创建国、省级科普基地,认定国、省、市重点实验室,发展科技型孵化器。

四、起草过程

该项工作于2022年12月开始启动,初稿完成后,2023年2月20日向区委组织部、安居经开区、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2月27日召开科技创新发展政策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专家代表及企业意见,并修改完善,4月21日何龙常委主持召开区工业工作专题会审议通过并修改完善,4月25日通过融媒体中心公开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5月30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通过并修改完善,6月2日根据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核意见修改完善,7月7日经区政府五届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了此次出台的《若干政策》。

五、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共有12条,从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壮大创新主体、鼓励企业建立创新平台、支持企业创先争优、培育引进高素质创新人才等5个方面支持企业发展,有效推动全区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支持范围。安居区行政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团体组织及个人。

(二)申报与兑现。本奖励实行一年奖励一次。每年3月对上一年度的科技创新项目给予奖补,由拟受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个人等科技创新权利人提出申请。科技创新权利人需填报科技创新项目奖补申报表。科技创新权利人申报奖补时需出示科技创新项目认定依据原件(证书、文件、合同协议等),并提供复印件。

(三)法律责任。科技创新权利人提出拟奖申请时,应当提交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对以弄虚作假等手段套取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并追回财政资金,企业三年内不得申请奖励。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四)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本办法由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23年8月11日(文件印发一个月后)施行,有效期2年。与区内政策与之不符的,以本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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