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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水利局 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来源: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12-12 15: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安居区水利局

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现将《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征求意见稿)》挂网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并于12月22日18:00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遂宁市安居区水利局。

联系人:贺勇

联系电话:0825-5835609

邮箱:1023407901@qq.com


附件: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遂宁市安居区水利局

2023年12月12日




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区各乡镇坡度在二十五度以上的坡地均属于陡坡地,分布于16个镇及2个街道。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三、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梯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四、在坡度二十五度以下的坡耕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修建梯田、坡面水系整治、蓄水保土耕作或者退耕等措施。

五、禁止开垦陡坡范围划定后,有效期为5年(自发布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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