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用法治理念武装头脑、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用法治指标检验成效,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律素养。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学习内容,加强党对卫健系统法治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会议、局机关党支部专题学法13次,局机关领导干部职工60余人专题学习法律法规3次。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卫监讲堂,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新颁布、新修改的法律法规,组织集中观看“遂宁市第二届行政执法人员技能‘大比武’”,在“大比武”中一人获得团体三等奖。在遂潼铜医疗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技能竞赛中分别获得团体三等奖、个人三等奖,在2023年医法论践(遂宁站)中一人获2023年中医药监督与能力大比武一等奖。组织卫健系统人员通过学法考试平台加强学习,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2023年度学法考法参考优秀率86%。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制定《安居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工作方案,在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全国敬老月、世界艾滋病日等特殊时间节点期间,积极开展法律进医院、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等法律七进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播放宣传视频、开展主题宣讲等方式,线上线下多途径开展法律宣传,发放普法资料10000余份,引导广大群众形成尊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法治思维,对全区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对全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饮用水、职业卫生和城区公共场所“四小行业”等机构负责人及从业人员1800余人进行了卫生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增强了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规范了机构管理。
(二)全面履行卫健部门法定权责。
1.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遂宁市安居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年的中心工作来抓,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法治建设工作由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2.健全法治建设保障机制。制印《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全区卫健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实化工作措施,确保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落细落实落地。
3.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完善包容审慎监管体系,推行“一目录、五清单”,制定“安居区卫生健康行政检查事项目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4.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制定“安居区卫生健康局权责清单”(2022年本),严格按照权责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制定安居区卫生健康局“法治账图”,将法、岗、人、事、责紧密结合,把法律依据、法律要求和法律责任渗透到决策、管理、执法等各环节,推动依法行政落地落实。
5.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责任等制度,完善投诉举报处理和档案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意识,着力防范决策风险。
6.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需要邀请相关专家和聘用律师共同参与重大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提高监督执法的科学性、权威性。2023年案卷评查率100%,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100%,行政处罚案件办结率100%,无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多个案件获得省市区优秀案例,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通过“智慧卫监”系统建立了全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信用记录,以“信用”之基夯实行业规范。持续完善医疗三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诊疗等行为。2023年,三监管平台累计推送疑似不合法问题线索42条,核查后全部判定为合理。
2.全面履行医疗卫生监管职责。大力开展医疗乱象整治行动,制印《2023年度“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之“群众看病难、检查费用高,部分医疗机构存在过度治疗现象”整治工作方案》,对整治内容进行细化,确保整改工作推进有力。持续推进打击整治非法行医,2023年共计办理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总数36件。其中一般程序15件,简易程序21件,罚款人民币12.0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88元,警告30户次。行政处罚案件《周某非医师行医案》被市卫健委评为“2022年度十佳优秀案例”。《某卫生院未按照规定时限报告传染病疫情案》于3月被市卫健委评为“2022年度十佳优秀案例”,8月被国家疾控局评为“2020-2022年度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优秀典型案例”。
(四)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修订完善《遂宁市安居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遂宁市安居区突发事件医学救援应急预案》,抓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综合监测、风险评估等工作。结合卫生应急知识“五进”活动,开展卫生应急救援知识宣传及急救技能培训,累计开展20余场次,发放应急宣传材料2000余份。参与其他部门应急演练4场次,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21场次。2023年,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报告及时率、处置率均达100%。处理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聚集性疫情7起,调查处置百日咳散发疫情3起、布病散发疫情4起,协查处置登革热散发疫情2起,处置疑似食源性疾病2起。
2.做好群众信访、举报回应工作。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办理共计590件,其中医政监管类294条,占来电总量的49.8%。按期办结率达100%,满意率99%以上。主要反映的问题集中在医德医风、服务态度、医疗质量、疫苗接种等方面。咨询人口计生办证等问题19件、疫情防控16件,妇幼保健19条,市长信箱3件、问政四川和麻辣社区9件。全部案件均已结案,有效化解了信访矛盾和纠纷,保障了社会稳定。
3.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开展医患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2023年,我区共处理医疗纠纷8例。其中,本部门调解医疗纠纷1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数量4例;医患协调解决2例;正在进行司法途径1例。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队伍基础较为薄弱,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编制少、工作量大面广,很难做到统筹兼顾。且局机关无专职的法制审核员,仅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开展合法审查,效率较低。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有待提升。普法工作完成规定任务多,自主创新亮点少,普法形式不够新颖,部分普法内容与卫生健康工作尚未实现紧密融合,全民学法的意识还不够浓厚。
三、下一年度的主要安排
一是坚持法治思想引领。加强卫健系统人员法治思想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引导卫生健康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蔚然成风。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法治实践运用,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卫生监督执法公信力。三是强化普法宣传效果。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采取以案释法、法治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形式,增强群众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