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府函〔2017〕159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2017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
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实施方案的批复
区民宗局、区财政局:
你们《关于呈报2017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实施方案的请示》(遂安民宗〔2017〕18号)收悉。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族宗教委《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7〕111号)文件要求,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遂宁市安居区2017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实施方案》,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此复。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