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2022-05912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横山镇人民政府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2-08-18
  • 发布日期: 2022-08-22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横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横山镇2022年清廉乡村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横山镇 发布时间:2022-08-22 16:3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横府发〔202265  

  

遂宁市安居区横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横山2022年清廉乡村建设工作  

计划》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横山镇2022年清廉乡村建设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安居区横山镇人民政府  

                 2022818日  

  

横山2022年清廉乡村建设工作计划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力推进横山清廉乡村建设,助力美丽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共遂宁市委关于推进清廉遂宁建设的意见》和《中共遂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遂宁清廉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遂农领办[2022]23号)、《遂宁市安居区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遂安农领办〔2022〕39号 )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监督制约基层履行公职人员用权为重点,以做深做实做细基层监督为抓手,以织密扎牢基层“小微权力”制度笼子为目标,大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村事清爽、民心清朗、乡风清朴、千群和睦”的基层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通过35年的努力,实现“村务清、规矩明、干部廉、乡风正、民心顺”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规范基层党组织书记权力,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  

严格落实三会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推动村居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落实村级党组织向镇党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状况制度,细化完善村居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强化村居班子建设,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深入实施优秀农民工定向回引培养工程,拓宽人才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健全村干部常态化联审机制,选优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  

加强对村级党组织书记和农村党员队伍的监督管理,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积极参与清廉乡村制度建设。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使党员干部时刻感受到纪律的约束。  

(二)着力提升村级民主决策水平。完善村级民主决策机制,积极展开预防农村基层腐败、规范村干部权力的工作,督促指导村“两委”全面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对村级组织全面确权、亮权、控权,编制村级权力运行流程图。  

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要求,凡属村经济社会发展、公共事务、大额资金使用、惠农政策落实、工程建设、社会治理、宅基地审批等重大事项,严格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议事决策,村级较大工程项目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公开招投标。村民委员会财务收支由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联审联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收支由村党组织书记、理事长、监事长联审联签,“一肩挑”的村须同时由1名村“两委”成员参与联审联签,严格实行“村财”,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涉及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收支管理、收益分配等需由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后,由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落实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防止资产流失。  

(三)规范推进村级事项公开。全面落实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制订公开事项目录,统一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通过村公开栏、“村村通”广播、“遂宁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管平台、微信群QQ群等多种方式定期向党员群众公开有关事项,对决策、审批、申报、代办、发放等群众关心、关注和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随时公开,对集体资产资源情况、资金收支、项目建设及进展进行动态公开,做到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全过程全流程规范公开。  

挂片领导、驻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要加强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把关,对需要公开事项及时提醒,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全程监督。建立村“两委”干部用权行为负面清单制度,划出法纪红线和底线,确保重大事项的决议和决议实施全过程都受到监督  

(四)健全完善基层治理监督机制。推进镇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指导各村选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把好组成人员廉洁关、能力关,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紧盯村务决策和公开、村级财产管理、村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进行全程监督,建立定期会商、监督记录、审核签章、通报公示、工作报告等制度对发现涉嫌贪腐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村党组织、镇党委和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深化“阳光三问”,聚焦政策落实开展镇级“阳光问效”,聚焦小微权力开展村级“阳光问政”,开诚布公接受群众监督。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确保有管理制度、有办公场所、有职责分工、有待遇保障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兼任镇纪检监察联络员或廉情监督员机制,探索选聘退职回乡老干部、老教师等新“乡贤”担任党风政风监督员,丰富群众民主监督形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村延伸,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党风政风监督员、监委会作用,落实村级党组织副书记、纪检委员、监察工作信息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三职合一”等多种方式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实现对村“两委”成员监督全覆盖重点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对一些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村,确有必要的可派干部按规定担任村党组织纪委书记或者纪检委员,纪检监察机关可对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  

(五)积极打造清廉文化阵地。结合新时代“美丽遂宁宜居乡村”精品村建设,充分挖掘地方优秀文化中的个性化清廉元素和清廉基因,通过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建好廉政教育阵地,朝天村、鸡叫山村为试点村,着力打造廉政墙廊、庭院、村落宣传专栏等各具特色的清廉文化阵地。强化对基层公职人员、村“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农村党员的廉政教育。强化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引导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按章办事。实施乡风文明示范工程,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基层移风易俗,严刹奢侈浪费、高价彩礼、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大力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总结形成体现新时代乡村振兴内涵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级文化服务阵地作用,积极开展廉洁文化活动。注重优良家风家训家规文化建设,通过理家史、寻家训、亮家规、评家风、树家德等形式,培育具有浓郁乡土气息的健康向上精神文化氛围,不断厚植清廉文化的思想土壤和群众基础。  

(六)用好智慧监督平台。推动村级开支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推行村级集体资金“非现金”结算等方式,使资金流向、项目、数额等更加清晰可见,实现可留痕、可查询和可追溯,保障村务支出的真实性。加大“一卡通”平台宣传推广力度,增加平台的知晓度和使用率,充分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切实解决基层监督虚化弱化、监督力量薄弱、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问题。对村“两委”工作履职情况,特别是“四议两公开”执行情况,村“三资”管理情况等开展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程序予以追责问责。紧盯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通过定期检查、交叉监督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决策“一言堂”、漠视群众利益、损害群众知情权等作风问题和查处贪污侵占、弄虛作假、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清廉乡村建设纳入全乡村振兴战略,同部署、同落实。建立镇政府统一领导,镇农服中心牵头负责,党建镇监察室财政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积极参与、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传播媒介,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的宣传,营造深厚氛围。及时总结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打造一批有影响、有特色的清廉村居,选树批表现突出、群众拥护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通过示范引领,形成上下合力的良好局面。  

(三)切实抓好统筹。将推进清廉乡村建设与监督服务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一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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