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要求,特制定《安居区“一长五联+积分制”乡村治理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安居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16日
安居区“一长五联+积分制”乡村治理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升乡村软实力,充分发挥积分制在乡村建设发展中的激励作用,着力打造“一长五联+积分制”乡村治理升级版,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20〕11号)、《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21〕4号)、《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智慧乡村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160号文件)精神,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将乡村治理事务标准化、指标化,促使乡村治理与发展乡村产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塑造文明乡风、扶贫济困等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有机结合,助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坚持群众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切实发挥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四)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三、时间及范围
(一)试点时间。2023年4月开始。
(二)试点范围。具备推进试点工作能力和条件的13个精品村(详见附件1)。
(三)试点对象。试点村常驻农户(包含在试点村长期居住的非本村村民)。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
各镇根据区级“一长五联+积分制”乡村治理试点工作方案,结合工作情况,指导制定村级积分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基本原则、重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建立符合本村实际的积分体系,确保“一长五联+积分制”乡村治理模式能实施、能执行、能落地。
(二)开展专题培训
区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所涉镇分管领导、业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学懂弄通“一长五联+积分制”乡村治理试点工作流程、内容、操作要领,明确工作责任,为全面完成试点任务打下坚实基础。所涉镇负责对试点村进行培训。
(三)规范有序推进
区乡村振兴局加强“一长五联+积分制”推广运用的督促指导,涉及镇村因地制宜、探索创新、量力而行、有序开展,逐步完善推广运用“一长五联+积分制”,防止搞“一刀切”,力戒形式主义。
(四)总结提炼推广
注重总结提炼,深入挖掘、整理、研究“一长五联+积分制”工作推进情况,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做法,着力塑造乡村治理安居品牌,并结合实际在本辖区内选取条件较好行政村扩面推广。涉及镇于11月15日前报送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一长五联+积分制”乡村治理试点工作年度总结(联系人:邬蕊忆,联系电话:8667706)
五、具体任务
(一)建立积分体系
各镇因地制宜细化权责清单、联治内容,指导试点村围绕乡村产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文明乡风培育、村民自治等重点工作制定积分细则,积分项目主要包括文明联创、卫生联洁、治安联防、产业联带、困难联帮等5个方面,参考指标详见附件2,可根据本村实际,增加或修改积分项目和分值,建立与时俱进、可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
(二)设立评比机构
1.工作领导小组:镇级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一长五联+积分制”乡村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工作统筹,推进工作落实,指导积分制方案、管理规则、积分细则的制定,确定阶段性评分主题等。
2.监督管理小组:村级从“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驻村工作队员中评选3-5人组成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对评议委员会的公平性进行监督,实现相互监督、相互衔接。
3.评议委员会:村级依托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成立积分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组织实施“一长五联+积分制”工作,负责本村“五联积分”审核评定、结果运用和监督指导等,对各环节进行把关。委员会由5人构成,其中主任1名(原则上由第一书记、本村党组织书记或最有名望的乡贤担任),副主任1名(推选党员代表1名担任),评议员两名(推选群众代表2名担任),积分登记员1人(负责积分的申报、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积分制试点工作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镇党委、政府监督。
(三)划分评比单元
按照地域相邻的原则,以院落为核心,参照每20户(可按照辖区实际情况调整单元户数)常住农户设立为1个“点”,每个“点”由农户民主推荐1名“点长”。“点长”由敢于坚持原则、为人公道正派且热心公益事业的合作社长、院落长、乡贤代表、致富能手或退役军人等担任“点长”,对本“点”进行全面监督管理,推进“五联治理”工作。定期组织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策本点生产生活、公共卫生文化建设等集体事项,安排部署联治任务,群策群力做实本“点”治理工作。
(四)制定评比流程
1.一月一评比。以“点”为积分单位,每个“点”基础分为0分,采取加分制,委员会通过实地走访,综合各“点”申报、上级反馈等情况,每月组织开展1次评比活动,参照积分细则或当月主题评比活动方案对各“点”进行打分排位,并留存打分依据。排位情况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若对积分有异议可向委员会反映,经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做出处理。积分排位前三名的“点”纳入奖励兑换范畴,次月重新计分。评比活动具体时间由评议委员会结合“五联”内容及村级重、难点工作自行确定,积分仅作排位依据。
2.一季一评星。综合农户申报,结合每月评比情况,每季度对各“点”农户进行评星定级。农户积分作为评星定级及荣誉评定依据,各“点”得分前15%的农户,授予“五星级文明户”称号,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评星农户纳入奖励兑换范畴,并采取广播通报等多种方式进行表扬。下一季度评星农户根据积分情况重新参与评星定级。
3.一年一考评。涉及镇村认真开展自查自评,靠前做好“一长五联+积分制”运行管理、评比公示、奖励兑换、资料归档等工作,以最大努力争取最好结果。区乡村振兴局通过现场走访、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每年对试点村进行考评排位、实绩晾晒,排位结果与申报示范镇村、申请项目资金等挂钩,进一步强化积分制试点工作执行力、落实力。
(五)强化积分运用
1.兑换积分奖励。对积分排位前三名的点位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300元建行生活等额电子消费券(1元券等额1元人民币),所获奖励由本点农户共同平均享有;对排位前三名的点位负责人(点长)额外奖励100元、50元、30元建行生活等额电子消费券(1元券等额1元人民币)。建行对每个点开立一个银行账户,交由村委统一保管。每月评比结束后,积分登记员按排名结果将电子消费券配发到获奖点所开设的银行卡对应的“建行生活APP”账户及点长个人“建行生活APP”账户,并引导获奖者到指定超市进行物品兑换。
2.强化精神鼓励。将优秀党员、十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最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道德模范、先进典型等各类评星表彰活动中与评选对象的积分紧密结合,优先考虑星级农户。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区级指导、镇级负责、村级实施、群众参与。涉及镇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推动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规范有序开展,确保积分制试点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强“一长五联+积分制”乡村治理试点工作资金支持,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按照每年每村2.5万元标准足额预算到各试点村,“一长五联+积分制”工作共建单位建设银行遂宁支行按照一定比例补充匹配,资金统一存入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
(三)强化宣传引导。将“一长五联+积分制”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者服务、“我为群众办实事”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各项活动之中,并利用微信群、电子屏、宣传资料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度。及时总结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挖掘提炼好经验、好做法,提升工作亮度,打造工作品牌。
(四)强化结果运用。树立正确导向,坚持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正向激励为主、奖惩结合的原则,结合经济水平和群众需求创新奖励方式。将积分评定结果与推荐基层“两代表一委员”、“五好家庭”、“荣誉村民”等工作结合起来,激发群众争先创优意识,形成有效的激励引导机制。
(五)强化示范引领。坚持以点带面、试点示范,边试点边总结,在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其他各村特别是乡村振兴示范村、乡村治理示范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等结合实际,逐步推进。